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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年芳二十,家住京畿,孩童时跟随父母自陕西迁至上京,父母偶遇变故,不幸身亡,独留小女一人。”
生得这般水灵,竟比自己还大三岁。
年岁不重要,叶秋漓思绪落在陕西二字上:“可是陕西乐籍?”
那女子强撑着笑,点头:“嗯。”
乐籍乃贱籍,她自是不愿别人提起。
因为叶秋漓这番委婉问询,宋白晴脸上浮现出几分不悦:“乐籍又如何,不过给你和旭儿做个奴婢,有何不妥吗?”
叶秋漓盯着那女子身上的衫裙,朝着宋白晴微微颔首:“虽说只是个婢子,但按照院里的吃穿用度,若是收了,恐怕小娘子的生活水平,便没有往日好了,当然,若小娘子愿意,母亲也成全,儿媳自是没问题。”
“她自是愿意的呀。”
宋白晴笑乐呵了,“儿媳不知,纤云她与旭儿少年知心,若不是贱籍限制,旭儿当初可是想娶纤云为妻的”
话说一半,宋白晴故作捂嘴姿态:“哎呦,你看我这说的什么话,儿媳别介意,母亲我一时嘴快。”
“反正旭儿心悦纤云,纤云亦是心悦旭儿,为了他什么苦都愿吃,怎会不愿呢?”
只见翟纤云微微垂眸,面露羞赧。
话说到这般份上,叶秋漓哪还有推辞之理,只得点头应下:“如此,便没有问题了。”
陆清旭对自己冷淡,多半是嫌弃自己太过死板,他是寻花问柳惯了的人,怎么喜欢她这种循规蹈矩的。
左右关系已经这般,她也不在意了。
若是得这闭月羞花,盈盈腰肢的美娇娘伺候,陆清旭心情好了,或许就不会整天冷着个脸,多了去处,也不会时常来她屋里。
更何况,两人还少年知心。
也罢。
如此,她便可以潜心钻研医书,为母亲常年的心悸之症寻找良方。
想到这些,叶秋漓心中跃上几分喜色。
宋白晴喜笑颜开,当真是没见过这么蠢的人,这般美貌又通晓房事之巧的女子,要是收进后院,那还有她的位置。
叶秋漓虽长得也颇美,可毫无情趣,如何拢地丈夫欢心呢。
她该不会天真地以为,两人同了房,陆清旭便会把她放在心尖上了,简直愚蠢至极。
见她这么蠢,宋白晴嘴角暗暗浮起讥讽。
自家男人都看不住,还真是蠢到家了。
“如此,那你带回安置吧。”
“是,母亲,儿媳告退。”
出了春禧院,叶秋漓面色平静地朝昭阳院走去,春桃望着主子的背影,余光又看着跟在身边这位走路搔首弄姿的女人,唾弃地恨了一眼。
勾栏瓦舍出来的东西!
腌臜货!
以为这里是那烟雨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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