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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会考虑几天的,可在饭后玉明送我回家的途中就有了结果,本来是说打车,到楼下我又想散步,然后又笑玉明的太阳镜土,笑他耍帅,玉明只管看我一步步走路,拎着我的行李,不住嘴的陪我笑,不停口的叮嘱我小心,不要走太快。
有群人突然就冲过来围住我们,我没预兆的只听她们大呼大叫,惊慌失措下完全没听清楚她们喊什么,最后,我莫名其妙的被挤出去,玉明淹没在人群里,我在太阳下面看着这一幕,心内了然,这就叫走红了吧,没来由的,我心生恐慌和失落。
我没回家,也没等玉明,我慢悠悠在城里的各家报摊转悠,买了十几本杂志七八份报纸,如果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孩子连续十来天都能挂在娱乐版的头条并且不是借助绯闻和丑闻的力量,那他是不是有前途一目了然。
我回到自己家已近黄昏,爸妈急的跳脚,玉明满面疲倦,第一句话就是向我道歉,“对不起。”
“做偶像是不是不能有女朋友的?”
我抱着一叠报纸杂志问玉明。
“是,不能有,”
玉明答案肯定,“不过我不是偶像也不是红星,我跟公司谈过解约的事情了,大概不是一下子能谈妥的,给我点时间啊守镇。”
“不用解约,”
我温柔清醒的回答他,“我不介意当你的地下情人,你知道的玉明,我很小器,我不想你赔一大笔毁约金。”
就这样,和玉明之间算暂时达成某种默契。
玉明在第二天送只手机给我,诺基亚的新款产品,他说,这是我和他的之间的专线,号码只有我们两人知道,不过,我从没用过那个号码,因为每次都是他体贴的打给我,当然,也因为我们确实没什么机会见面。
常常觉得,我好象在去莲花山之前的车站站台就与玉明分手了,再见他之后的我,大多时间是对着报纸电视搜索他的消息,我不象玉明的女友,倒象是个困在暗恋他状态的怨女,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好在学校功课越来越忙,让我有所寄托,而玉明的课却缺的越来越多。
但是玉明很聪明,每次考试都能过关。
我这次的行囊里,真的带了那只诺基亚手机,不过,是坏掉的。
三年前我一怒之下,当着玉明的面把手机丢到公园的水池里,后来又一个人淋着大雨把偷偷手机从水池里捞上来,浑身湿透,象个疯子。
我仍然记得玉明那只手机的号码,可我已不能打给他。
听说,签唱会后,玉明会搭明天早上的早班机离开,而我,也会在四个钟头后坐火车回到我来处去。
那么,今天晚上,我不会和他在同个城市,路过同样的晚风,看一样的落日,呼吸同样飘着白兰花香的空气。
回旅馆收拾行李,我拿到车票了,还有四个小时,我就会离开这里,我已然见到他,不应该再有别的奢望。
可是,我真的不用打个电话给他吗?用专线的旧号码,我用三小时考虑同个问题。
其实,这个专线应该已经不存在了是不是?那我拨过去可能只是个空号,我很愚蠢,我需要不需要为一个空号码考虑这么久?就算是个结束好了,我拨一次空号码给自己个交代,之后,我另外找个男人结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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