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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挑了一只骡子,用骡子拉车走官道。
骡子拉车当然不如马车快,但好在稳当。
在这个没有汽车、火车和飞机的年代,有头骡子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们解放了双腿。
他们故意打扮得灰扑扑,乍一看不像走商,倒像是进城赶集的农民。
两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很能吃苦的人,别看祁明诚细皮嫩rou的总是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但是真当条件不允许了,他也会适应得很快。
如果不能吃苦,那他也不会决定出门闯荡了。
他们也不是真的什么货都没有带。
祁明诚在贴身的地方藏了两包珍珠,这东西带到了北方,如果碰上了游牧族人,就能卖出高价。
除此以外,他们还带上了茶叶,这东西轻,两人能承受这个负重。
哦,祁明诚还从南面采购了一些胭脂水粉,都是那种包装得非常精致的,想带去北面碰碰运气。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不少城镇。
祁明诚在每座城里都会停留几天,少则一两日,多则日。
他在努力观察了解当地的物价。
对于一个走商来说,只有知晓了各地的物价差异以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一日,两人到了一座名为江玛的城。
这里其实已经非常靠近西北边疆了。
来自于水乡的吴顺和祁明诚都有些不太适应这里干燥的气候,并且他们没想到这里的风中竟然还裹着砂砾!
当他们在外面走了一天后,回到客栈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脱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
第二天,吴顺留在客栈中休整,祁明诚靠着毅力艰难地爬起来去逛街了。
路过一处野集时,祁明诚见有一处地方被很多人围着,就努力地挤了上去。
所谓野集,就是没有取得官方认证的集市,在这里摆摊是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则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
一般来说,野集的东西要卖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会比城内的坊市要显得更加热闹点。
祁明诚挤上前,原以为这里再卖什么新奇的东西,却发现竟是一个突丹族的人再卖一群奴隶。
突丹族也是游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长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们特别喜欢留络腮胡子。
不过,就算没有胡子,他们和景朝人的区别也很明显,因为他们大都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种浅咖色。
祁明诚眼前的这位突丹族人估计是突丹族中的有钱人吧?因为,他十个手指上全部戴满了大金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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