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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起站起身走到夏叶的身边,牵起他这几天精心呵护的小手,发现手上的茧子少了些,没有刚开始那么粗糙了。
“能吃啊,我们那里的河螺卖得比猪肉还贵。”
没错,身为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还是大家族的千金大小姐,夏叶吃的河螺都是用买的从来都没有捡过螺,所以不怪她觉得河螺贵。
熊起看着她,有些担心,他知道夏叶是从小干活长大的典型的农村姑娘,可是现在这个夏叶的芯子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他很担心这个丫头会不会捡螺。
“我陪你去吧。”
熊起说道。
他很担心这个丫头,万一她捡不到螺怎么办?
“不用不用,你还得给姑父做轮椅呢,我自己去就可以了,而且我还找姑姑家的几个小的跟我一起去,没事的。”
夏叶赶紧拦住熊起的想法,熊起又不是什么都不会的男人,他不可能什么时候都跟着她的。
他们这几天总是黏糊,形影不离的还是因为新婚,再加上她这个身体真的不怎么好才这么做的,以后可不能天天这么形影不离的。
这样不仅妨碍熊起以后要做的事情,如果天天黏糊在一起,万一熊起以后厌倦了她怎么办?恋人,爱人之间也是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间的,还要保持一定的神秘的。
至于夏叶为什么不找石庄的媳妇元氏,而是找那几个小子的,那是因为夏叶知道熊翠兰他们刚刚过来,老屋那边还得收拾收拾,元氏忙里忙外的需要做很多的事情的。
再加上熊翠兰现在留在张大夫家里照顾石柱,家里的家务什么都交给了元氏,她不能因为自己贪玩就把元氏给带走,让她撂下家里一大堆的家务不干吧?
所以啊,最好还是带着刚刚十一岁的石天和那两个五岁的小家伙才是最棒的,这样才有童趣啊。
熊起看着夏叶坚定的模样,忍不住凑上前低头吻上她的唇,大手一手揽着夏叶的腰将她抱紧,让她紧紧地靠在自己的怀里,另一只手却压住她的后脑勺,让他更能紧密的亲吻她的红唇。
熊起的吻技还真不怎么样,初吻还是夏叶夺走的,当然夏叶也是一样的。
五六分钟后,熊起才将软倒在自己怀中的人儿放开,看着她被吻肿的唇瓣水润迷人,一双大眼睛也迷蒙中带着水光,看的熊起下腹一紧。
熊起将脸埋在夏叶的肩窝,粗喘着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以及兴奋地站起来的小兄弟,但是双手却紧紧的抱住夏叶不松手。
他很喜欢这个媳妇,虽然说刚开始只是因为媳妇长得很合他的眼缘,他也是抱着能培养感情就培养,如果媳妇不喜欢他他以后上战场就给媳妇和离书一封,也给她一笔数量不菲的银钱。
当然,他刚开始为夏叶置办的田地什么的,他不会收回来,反正那是夏叶的嫁妆,如果他真的跟夏叶和离了,那么夏叶的嫁妆就是夏叶的,夏叶想要带走就带走。
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会那么吓人,原来的夏叶在新婚之夜看见他的第一眼就吓昏过去了,让他感觉无比的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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