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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画坊边上巷子里,沈默买了两个肉夹馍做两人早饭,期间听到几个小贩聊天。
“宋领死的可真惨,整个头都掉了。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把他头割了。”
“肯定是仇家,这家伙欺负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有王二狗给他做事,听说王二狗这两天也不见了。”
“估计是招惹到不该招惹的人了。”
沈默咬着肉夹馍,和青衣坐在摊位上吃着,心中一乐:“娘子,这宋领还真的死有余辜。”
青衣小心翼翼说:“相公不怕杀宋领的人么,毕竟是杀人犯?”
“怕?为什么怕,那是为民除害。”
沈默嘀咕:“我要是见了他,还得谢谢他里。”
青衣一听笑了起来,咬了一口肉夹馍,只觉得格外好吃。
“公子。”
这时,一个书生打扮的人走来,恭敬无比。
沈默扭头,眉头一挑,这不是上次跟着宋领的跟班么。
他和青衣第一次过来摆摊,这家伙还帮着宋领威胁他们,说什么这里的水很深,他们把握不住。
沈默正要发脾气,这书生连忙小心翼翼的递出一个小荷包。
“这是何意?”
沈默拍了拍荷包,里面好像是两个银子。
书生一脸肉疼之色,却强颜欢笑:“前些日子小生狗眼不识泰山,冒犯了二位,大哥大人有大量,还请不要和小生计较,这里面是一些碎银,还请收下。”
沈默明白了。
这书生原本在宋领收下混饭,如今宋领死了,他和青衣现在是柳家的人。
尤其是青衣,就在隔壁画坊之中,地位明显高出许多。
这书生怕被打压赶他走,所以过来讨好。
沈默心胸没那么狭窄,说到底,这些都是底层的穷苦人,这些人不能指望他们能有多好的做事方式。
因为地位决定了他做事风格。
就好像某人说过,我做事绝对不能像官家子弟那样不顾忌后果,不顾忌得罪什么人,因为我承受不了失败的后果。
而官家子弟有背景,他犯错再大,也有他的背景去收拾。
这就是区别。
“行了,银子我收下了,以后你就在这里好好做事吧。”
沈默随口应道。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大哥,嫂夫人,那我回去了,以后要写字什么的,尽管和小弟开口。”
书生连连作揖,笑着离开。
“这大概就是江湖普通人的做事风格吧,谨小慎微,攀附惹不起的人。”
青衣吃下最后一口肉夹馍感慨。
“是啊,咦,你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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