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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才会互许下生生世世的约定!
谁知道下辈子会不会是相同的性别?如果都生为同性,是否就要当同性恋了?更糟的是,轮回之下,成为父女,母子,怕不乱伦了?更甚者,两人分生不同时代,又因前世有盟约,所以当了永生的孤寡,多亏呀!
是那个灵异学家说的:誓言的念力在许诺之后有其强烈的效用,绑住了彼此的来世,不得自由!
幸运的,再度成为夫妻,若不幸,只好成为天伦大悲剧了!
以前她们看小说时,皆讨论过这个问题。
大多数作家喜欢以“生生世世”
来表示爱情坚贞伟大,事实上起这种誓挺危险的。
何况今生今世都不见得会幸福到死了,还敢互许来生?多惨呀!
而且,萧诺更提了一点:老是与同一个人恋爱有什么好玩的?一对夫妻做上三十年就够腻了,下辈子应该换换口味,也许有更好的,不然图个新鲜也好。
再者,即使是相同灵魂,身体皮囊仍是个别存在,有自己的意志力,谁有资格在今生论来生,指示要如何做?为何来生要受到今生的指挥行事,不能重新过活?
做人要厚道,在今生如果不愿接前生的业障,就不要在今生造孽祸延来生。
一笔一笔帐各自算清,让每个身体有了生命后就是全新的开始。
什么生生世世?顾得了这辈子就该偷笑了!
多美妙呀!
写小说的人总是想得比别人都多,所以才不会轻易跳入陷阱。
把一些老掉牙的剧情、誓言拿来仔细研究;不仅好笑,又可以在反方向找出新想法,然后下笔写些更能引起读者大人喜爱的故事!
实在说,若跟着人家步子走有什么意思?真正要当笔耕者,就要耕出自己的心血,否则当真白来这一遭了!
在引退前,至少得要有过灿烂的一刻;就像生命,不必要惊涛骇浪,但要发光;平淡中走过,但要有意义。
否则当真是——回首向来萧瑟路,也无风雨也无晴了……悲惨的灰暗!
想到她们曾有的论调,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两个作家同住不是没有好处的。
互贬、互损、互较劲,然后看到相同的小说拿来讨论一番。
谁说写小说要灵感来着?当你看了一本小说,即使是不好的,三两句的内容反驳下来,或与内容表达的意见不合,马上就可以下笔挥洒故事,而写出理念不同的东西。
或者对着一本好书赞不绝口之余,又因故事内容当可有别的发展,又开始天马行空了!
什么叫灵感?一开了稿就要有全部故事的骨架,如何着墨则是随心所欲,不偏离主题就好。
然后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情节的进行不能太快,非要熬到十一万字不可。
而那“熬”
字诀又不可以拖泥带水得让人察觉出来!
也就是混水摸鱼要混得很不着痕迹,由此才得以见到作家的真工夫——看谁会拖!
结论是:写小说是不需要灵感的——萧诺名言。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天天喊灵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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