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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萧诺此时正在做这么“重要”
的功课,她怎么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扰?通常看到萧诺这么认真,原颖人心中也会有些恐慌与不甘心。
她总希望有一天,她会是“青春”
出版社的大红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萧诺后面。
这样想不知道会不会太小人了?真的!
她从不知道萧诺会怎么想,也从不见她自满过。
讪讪的拿了皮包,决定去找朋友谈天!
萧诺是她的同事、敌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 ※※
人类是很奇怪的,总是认为他人的东西比较好。
像原颖人的同窗兼好友黄耘春就崇拜练华崇拜得半死!
反而对原颖人的作品有诸多批评;而且这批评还是来自知道原颖人即是“原茵”
之后。
之前不知情时,还四处介绍亲友说“原茵”
的作品不错,有前途;现在没有批评得一文不值就该偷笑了!
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反正朋友拿她来糟蹋践踏似乎也只能认命!
谁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坏事糗事没一件逃过黄耘春的视线?!
想崇拜也崇拜不起来。
要是黄耘春知道与她同住的那个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顶顶的练华,不知会有什么惊人的反应?!
原颖人不是故意不说,但基于道德,她不愿四处宣扬练华与她同住的事。
一如原颖人也有一些喜爱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从不让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与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觉当然好,但若造成骚扰就难受了!
在真实世界中,她们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难行又何必?何况她写书三年,早已过了为一封鼓励的来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
读者的批评或赞扬已不再是支撑写作动力的全部粮食。
别怀疑!
读者与作者同样痴傻,作者可以因读者的赞扬而成为没日没夜写作的疯子,至于对作家有诸多幻想的读者则是傻子,谁也没占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黄耘春是个咖啡屋的老板——之一;由七个志同道合的女生合伙开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办了老板兼打杂的工作,各司所长;而她接掌了出纳兼会计。
小店成立两年来居然还做得小有盈余!
目前在西区又开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余,倒也有钱在尖峰人潮时间请工读生帮忙,因此她此时才能端着一壶咖啡,排了个靠窗的角落与原颖人闲磕牙起来。
“大作家,两个月不见,敢问孵出了几本大作?来点马路消息如何?”
两年来她已非常明白,这女人只有在稿子脱手后才会四处找人吸收一些人气,然后等她又手痒时必又会六亲不认的缩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赶稿!
原颖人瞪着一双明眸,做茶壶状的指着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这个大胆刁民居然将它形容成随便混饭吃的东西,该当何罪?!”
“得了!
要阿谀谄媚,有你那些死忠读者还不够呀!
不过,不是我爱说,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说实在没什么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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