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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完了大事,农夫们便又辛勤地投入农事,为着他们的肚皮努力干活。
九匹健马奔驰在唯一的黄土路上,沿途路过不少正在开荒的田野,见过无数次那些正在耕作的农人听见马蹄声就连忙抛下手边农活,趴倒在地躲起来。
这是乱世里的求生之道——遇见强人,首先就要将自己隐藏起来,省得一条小命莫名其妙地交代了去。
待目送健马远离之后,农人们就会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地闲话起来。
正是这群人沿路习惯了的景象,没人放在心上。
日正当中,这群提供了新鲜话题给农人们的大汉寻到了一条有水的小溪,决定在这里吃些干粮、补充饮水,也让马儿休息片刻再上路。
虽然大伙儿并不在乎连续几天几夜的马不停蹄,反正身体禁受得住;然而此时并非战时,能获得稍微舒适点的憩息,自然很好。
「头儿,虽然已经快到地头了,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您绝对是白走一趟了。
」一名长相粗犷、胡须拉杂的大汉以洪亮的嗓门说道。
「不管有没有白走,这一趟总是必须要走的。
这是我老爹临终前一再交代的,我也应了他,所以一定得做到。
若没走这一趟就敢回乡祭祖,我可没脸祭告他老人家。
」
被称作头儿的年轻人也是长得高头大马,浑身上下散发着肃杀之气,从他笔挺的站姿可以看得出必是出身军旅,即使此刻他穿着最平常的黑色麻布衣,看起来就跟一般家境尚可的平民没两样,却也没人真会将他当成无害的一般人看待。
「嘿!
我说啊,明明咱穿得像个地主老爷似的,怎么那些老百姓偏偏还是叫咱们军爷?老子当过几年的匪、几年的军爷,现在只想让人叫一声地主老爷呢!
」另一名男子狂灌了一大壶水后,拿衣袖一抹嘴,不伦不类地装出老爷作派说道。
这年头,谁人身上的衣服没缀上几个补丁?如果能穿上干净平整的衣服,就算是旧衣,也能让人高看一眼,认定是出自殷实人家。
普通一些的小地主还舍不得将没补丁的衣服放在日常穿呢,都留着过年过节穿出来一下就妥善收好,没人像他们这样不当一回事地糟蹋,几日快马奔波下来,衣料上好几处都快被磨破了。
他们这一行九人,虽然连日来被沿路的黄土风沙给扑得灰头土脸,但因为身上穿着没半片补丁的麻布衣裳,就算夜间向农家借宿,也能得到热烈的欢迎与招待。
「咱这回论功行赏,大伙儿可不就都成了地主老爷了吗!
可惜头儿半点不急,不赶着回家乡抢地,将祖宅方圆几千几百里都划拉到自家名下,若是等朝廷派人下来重新丈量土地人口什么的,到时可就没有大便宜可以占了。
想要地,就得花钱买哩!
」一个眉眼机灵的汉子说到这个就跌足叹声连连。
「吴用,你家乡的好地儿早都给你占了去,跟着你姓吴了,这会子又在叹气个鬼呢!
」众人忍不住拿鄙视的目光嘘他。
「我帮头儿叹气不行啊?咱们这么多年来在战场上浴血挣命,图的不就是这个?只要不死,只要胜了,只要新朝建立了,咱是粗人,也不想着手握兵权去朝堂上跟人掰腕子分地盘比官位,就想着回家乡给自己的家族立起来,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不是吗?可头儿竟然半分不着急,就算他老人家自个儿暂时脱不开身回去占地,派些亲信过去行事也是可以的嘛,偏偏头儿什么也不肯做,忙完了大将军的事,就片刻不停地往凉山这边跑来,只为了要去接他那不知道还有没有活在世间的媳妇儿。
我说老大,就算您那个从出生就订下婚约的媳妇儿幸运地活到现在,处境也是难说得很。
好一些的正经嫁人生子去了,惨一些的就……不好说了啊。
」
一句「不好说」,让其他汉子皆噤口不语。
乱世中的女人能活成什么样,大家都清楚得很。
四十几年的战乱,先有外蛮人侵肆意屠戮,又有无数盗匪自立为王鱼肉一方。
国破家亡,什么都败坏殆尽,被屠杀的人命足以筑起尸山、填满血海。
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无足轻重,道德、礼教、良善……以及贞洁或气节什么的,都已经不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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