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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爱我》
正文前言捐血真好!
去年年初,看到报纸上大肆报导血荒的消息,终于引发我一滴滴热情,准备将我体内绝对可以再生的血液,贡献一些些给需要它的陌生人们。
在十七、八岁的年纪里,我曾有贫血、低血压兼厌食症的徵兆。
但这些年实在是调理得不错,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积,典型的健康宝宝福态逐渐展现,于是我认为在这种身体状况下,是再好不过的捐血时机了。
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结果其实是很惨烈的。
实在不想说出来吓人,但忍不住想呼吁捐血者最好再三确定帮你扎针头的那名小姐是否经验老到。
我咧,第一次捐血时,捐血站的小姐将我双手打得红中带紫(听说这样可以使血管浮出来),然后拿着一根我生平仅见最粗的针头往我手臂上扎去。
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来,流到管子中、皮肤下层、以及体外,然后痛得我几乎没流下眼泪来抗议不人道的对待。
“哎呀!
扎错血管了,不是这一条。”
捐血站的小姐如是说。
然后,便换了一名老小姐俐落的拔出针头,再快且准的扎对了血管,我的疼痛终于被拯救了。
因此我必须再三声明,只要扎对了血菅,捐血根本不会痛。
最后,疲在皮肤表层下的一片血渍,在二星期内由身体自动吸收化去,结束了我生平第一次捐血的梦魇。
基本上我仍是说为捐血是好事,捐完了之后只要想到也许有人会因我那一袋血而救人一命,心情便觉愉快。
所以我大力鼓吹周遭的人去捐血,并且天花乱坠的勾引其他人务必去捐血,共享愉悦的心情。
“什么叫心情会很好?我光看到那支粗大的针头就笑不出来了。”
某位捐血完的朋友来电抗议我的胡言乱语,而我只能躲在一边偷笑。
我忘了告知捐血最艰难的部分是克服对那根针头的恐惧,因为它真的粗得不像话。
尔后,依照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设定了一年捐两次血的目标。
当我把第一张捐血卡填满之后,可能会买串鞭炮来庆祝一番,毕竟那种成就感无与伦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情都很愉快。
我们家的女性都乐于捐血,但男性却惜血如金。
听说台湾捐血的女性比男性多,我想这是看得出来的;像这次我去捐血时,只见到一名男性(他每二个月必捐一次),却见到四、五名女性鱼贯上捐血车捐血。
我希望我看到的景象只是一时的特例,而非常态。
虽然我的首次经验并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气跨出第一步。
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东西,所以算来并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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