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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另外又炒了一道蒜泥苋菜,炒出汁的苋菜红彤彤一盘,菜园子里的番茄是沙瓤的,用猪油炒一炒便能出半盘子的沙,放入鸡蛋翻炒,红黄一盘,点缀上葱花,别提多下饭了。

最后那盘凉拌花生米,用来下酒是最好的小菜,花生米是今年地里出的新花生,从地里拔起来后,用河水淘去表面的泥土,便收回家里摊晒,刚刚收起来的花生还没有褪去水分,吃起来是水咂的,这时候用来做凉拌花生米最好吃不过。

叶溪便褪了花生表层的红皮,切了泡菜坛子里的泡椒,加上些许小米辣,青椒碎,加入香油,陈醋,酱油,便将圆滚滚白生生的花生米倒入碗里去浸泡搅拌,只需要放上一会儿,花生米就入了味儿,酸辣可口,嚼起来还有花生的香甜。

果然,林将山和叶阿爹,还有叶山喝酒的时候,这盘花生米不一会儿就消了大半,叶溪小口嚼着饭,心里默默记下了,自家相公是个爱吃花生的。

叶山伸筷子去夹猪蹄,猪蹄炖的软糯,筷子一夹,表面的皮就软耙耙的来回动弹,往蘸水里一裹,辣椒酱便裹满了猪蹄表面。

吃的叶山是来不及说话,就着猪蹄刨了半碗大米饭,“别说,溪哥儿的手艺就是没得比,自从溪哥儿嫁出去了,我这几天是想的很,感觉饭都比以前少吃了好几碗!”

刘秀凤笑骂他:“难道阿娘的手艺让你咽不下去饭?”

叶山撇了下嘴:“阿娘做的饭是好吃,就是还是比不得溪哥儿,哥儿弟,你当真是福气好,娶了我家溪哥儿回去,怕是每日的三顿饭也是能让你吃的舒坦的,再加上溪哥儿有奇巧手艺,总是能变着法的做饭,不会让你吃腻的。”

这话是真,娶了叶溪的林将山,感觉这成亲后的日子真是过的跟神仙一样,夫郎那手好厨艺真是将他嘴养刁了,一顿不吃就心慌,想想以前自己吃的是什么猪食狗饭!

虽然大多数做的都是农家简单清贫的饭菜,但夫郎就是能将味道做的香滋滋的,他感觉自己现在身体更有劲儿了!

“大哥说的对,我夫郎那手厨艺真是好的很,都能去当个办席面的厨子了!”

叶山听了高兴的大笑,“你反正是捡到宝了,可不能欺负了我家溪哥儿,不然饿死你那张嘴!”

叶溪和刘秀凤听的发笑,一顿晌午饭一家人吃的其乐融融,欢声笑语。

回门的时间晃眼就过了,叶溪觉得还没待多会儿呢,但惦念着家里的那窝鸡苗和鸭苗,得赶回去拌些食儿喂他们,只能回半山腰去了。

刘秀凤虽舍不得他,但还是说道:“你就住在后面的山腰上,离家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有什么不舍的,就是一顿饭的功夫也是能回来看看的。”

叶溪这么一想心里也好受了些。

“家里的新稻米我给你装了一背篓,待会儿让哥婿背回你们院儿里去,还有一袋子新花生,菜园子里的菜我也给你匀了一篮子,南瓜藤,荆条辣椒,空水菜都捆了些,若是不够吃便回来取。”

刘秀凤清点着满篮子的东西,恨不得都给叶溪带回去。

叶溪道:“够了,阿娘,尽够了,我们就两人,吃不了多少的。”

刘秀凤:“你们刚起家,不容易,什么都还没立起来,能给你们贴补的东西还是要贴补一些,等你们家立起来了,什么都不缺了那阿娘也就不操心了,儿啊,成了亲日子不容易,你又没个公婆帮衬,事事都要你去料理安排,阿娘不帮着你些,谁帮你。”

叶溪听的眼热,吸了吸鼻子:“我知道的,阿娘。”

待夕阳又往山背沉了些,橘红色的晚霞染透了大半片天,叶溪和林将山就要回家去了,怕天稍晚了,山腰的小路不好走。

林将山背着沉甸甸的背篓,跟叶溪一块儿走着。

回了门子的叶溪心情很好,路上还给林将山哼起了小调,是一首南川洲的民曲调子,大意就是思念丈夫,盼望春天赶快来临的意思。

叶溪的哼出来的嗓音甜软清脆,听着有股南川洲特有的南方水韵的味道,好听的很。

他在前面哼着,林将山便跟在后面认真儿的听着,等小调哼完了,两人也走到半山腰的院子了。

此时天刚黑。

晚上是没有在叶家吃的,回门饭都是吃中午,晚上是不能留的,叶溪先去了灶房瓦了两碗麦麸到食槽里,拌了些野菜进去,到后院儿喂过了鸡鸭,这才回院子里准备做饭。

中午在叶家是吃了大荤的,晚上便做点简单的吃食对付一下。

林将山丈量着院子的地坝和院墙,思虑着怎么把山溪引进来,叶溪在灶上蒸上了白面馒头,出来站在檐下说道:“我今儿托我阿娘问的猪崽子找到了,说是隔壁的秀水村李老屠子家里有新出的一窝呢,听说当家的李妆婶子素来养猪就养的好,下的猪崽子也好,改明儿我们去挑两只回来!”

林将山嗯了一声,道:“正好,李老屠子家的女婿是陆家那个木工的堂哥,我去问了陆木工做浴桶的价,说是两钱银子打一个,他手艺好,在吉祥镇周围都是鼎鼎有名的,这价格也算不得贵,若是换他年轻的时候都是被人请去建屋造塔的,现在年纪上来些了,才愿意做这种小活。”

灶上的玉米馒头蒸开了,叶溪去揭开朝里面撒了撒水,才出来继续道:“说来日后李家和陆家也算是和咱们有亲呢。”

林将山抬眼看他,问:“为何?”

叶溪高兴的将刘秀凤说的那桩亲事告诉了林将山,“这李家姑娘叫李然,还是个龙凤胎咧,我还没见过谁家生出这等好胎的,阿娘说她性子直爽,还会杀猪,有人说她性子不够娴静,我倒觉得这性子好,不往心里憋事儿,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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