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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三月初的一个晚上,陈熙南下班回家。
当时是夜里十一点,飘着寒腥腥的雨夹雪。
街道两侧的店铺都打了烊,路上也看不见人影。
他骑车刚拐进一条胡同,迎面冲来辆面包车。
道路狭窄,对方车速又快。
幸好他在关键时刻跳了车,还顺手往前一耸车把。
自行车被卷进车底,面包车也被迫急停。
然而还没等他爬起来,就见面包车上下来俩男的。
在刺眼的车灯中,看不清对方相貌。
但他看见了柄西瓜刀。
半臂来长的刀片在雨里颤着,嗡嗡作响。
陈熙南第一反应是抢劫,扔下背包扭头就跑。
后面那俩紧追不舍,边追还边喊:“小B崽子,你给我妈抵命!”
刚才看脸没认出来,这破锣嗓子倒让他想起来了——是那个死亡患者的儿子!
感情这不是抢钱,这是医闹啊。
陈熙南跑得更快了,简直发挥出了人生最高水准。
想当年他大学体测,一千米撑死也就四分半,但今天这速度绝对能进三分。
可惜人的潜能不是无穷的,田径方面他毕竟不专业。
眼看要被追上,他终于看到了一处灯光。
那是一家独栋火锅城,门口挂着两串灯笼。
气派的龙头浮雕下,嵌着三个赤红大字:蜀九香。
他向着火锅城一路狂奔,慌不择路下,在停车场撞上个黑影。
耳边传来一声痛叫:“哎我操…”
顾不上道歉,他三两步冲上台阶。
还没等迈进店门,身后传来一声暴喝:“干啥的!
!”
这声呵斥炸雷一般,在空旷的街道上荡起回音。
陈熙南扭过头,就见停车场的阴影里走出个男人。
身高不到一米八,气场少说两米八。
梳着三七背头,穿了一身黑。
上身棉麻盘扣大衫,下身休闲九分裤。
腋下夹个黑手包,脚踩一双马衔扣的乐福鞋。
戴副茶晶眼镜,蓄着雅痞的短髭。
一身掺了贵气的匪气,像是从银幕上抠下来的民国霸主。
不过此刻霸主的脚步有几分蹒跚。
撑扶着后腰,撵小狗似的冲那俩医闹甩手:“去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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