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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板生意不大,就一个铺面,但铺面比较大。
那铺面已有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和一个妇人在看。
老人是林老板的岳父,妇人是他的妻子,是老板娘。
南峰一去,老板娘就让他熟悉各种型号录音机的价格,熟悉磁带的价格,说港台歌手的磁带比内地歌手的磁带要贵,港台名气大的比名气小的价格要高。
南峰这才知道,看店不仅是守店,还要兼做售货员。
刚开始一个月,每天晚上,他和林老板的岳父都住在店里,打烊之后,他们就把收在角落里的行军床打开。
一个月之后,他就一个人守店了。
他想他是过了考察期,他们对他放心了。
他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扫铺面,将店内店外擦得干干净净,窗明几净。
他对客人总是一副笑脸,说店里的录音机全是香港过来的,如何如何好。
有时,客人问能不能降价卖,他见客人实在想买的样子,就去请示坐在一旁的老板娘。
后来林老板来店里,给了他100元钱以内降价卖货的权力,100元以上要请示老板娘。
南峰从不滥用他的权力,他卖出去的录音机,不是没有降价,就是只降50元或者60元的样子,没有超过80元的。
他维护林老板的利益,林老板一家对他越来越放心,越来越喜欢。
有时候,老板娘会从家里端来老火熬的鸡汤给他喝。
林老板也会带他去进货,告诉他怎样跟送货的压价钱。
林老板也做批发业务,将店里的货批发给需要他的货的人。
他来广州三年,他认为直到这时候才真正认识广州,自己才真正被广州接纳。
原先在码头和火车站当搬运工,那地方小,与人打交道少,也出去得少。
现在不同了,开门接四方客,发四方财,他面对的是一个热闹的世界,一个要与各色人等打交道的世界。
他学会了随机应变,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学会了粤语,讲得有模有样。
“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生活。
这就是曾经向往的大城市。”
他在心里说。
广州有多坏,就有多好。
城市和人一样,魅力在于好看、举止得体、情操高尚,更在于活力和独特性。
或许魅力与这些都没有关系,它是男女四目相对时的触电,以至神痴目呆。
他们在千万人中发现了自己的爱情,有了认同感,归属感,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平凡的自己,原来也闪着光。
南峰庆幸自己进入社会的第一站就到了广州,在自己最好的年龄遇上了最好的广州,彼此都新鲜,都有活力,都有闹腾。
他开始习惯了空气里飘荡的番薯糖水或凉茶的气息,这些延续了几百年上千年吧?他知道了早茶、晚茶、老火靓汤、吃吃喝喝、汤汤水水。
有时候,林老板也会给他放一天假,但放假大都是雨天,雨天逛店的客人不多。
雨天,南峰就躲到骑楼下听雨声,看那些并不整齐的楼房,有高高的窗户,有阔大的阳台,阳台上一年四季开着五颜六色的花。
这时候,他就会想到开在家乡山山岭岭间的野花,想到自己的家,想母亲和哥哥,想弟弟妹妹。
“现在他们在做什么呢?他们一定很想我。”
他对自己说。
于是,他冒着雨,去邮局给弟弟妹妹寄钱。
他没留什么积蓄,只留了一点生活费,他把挣的钱都给弟弟妹妹做了学费和生活费。
他知道多寄一点钱回去,母亲和哥哥就少劳累一点。
然后,他在店里遇见了刘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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