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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的伤已好得差不多,我便自投罗网,在院子里好好溜了他们一顿,等他们跑得气喘咻咻,我一个急拐弯,冲入屋里,学李元平时的关门动作把门推上,随后跳上门旁边的窗台,把锁也上了。
李沫气得拿狗爪子直拍门:“开门呐!
开门呐!
开门开门开门呐!
臭狐狸!
别躲在里面不出声!
你有本事抢地盘,你有本事开门呐!”
我叼了两根狗条还有水果到窗台上,隔着明晃晃的玻璃,对他们炫了起来。
除了肉,我还喜欢吃水果,尤其是葡萄、梨,越甜越好。
李沫哪肯就此罢休,还在外面逼逼叨叨:“你们看,这家伙还穿黑丝!”
什么黑丝,我腿上那是黑毛裤!
我满不在乎地把一条腿伸直,舔了舔,再对他吐舌头。
狗条吃到实在吃不下了,我也厌烦了李沫的聒噪,不顾他哐哐撞门,蹦下窗台,在城堡里漫步了起来。
然后我在李沫的狗垫子里发现了我的毛,好大一团,还被他滚成了一只密度极高的圆球。
我靠这个变态!
我说怎么每天醒来,他身上老沾着我的毛呢?
我把毛球藏了起来。
李沫回屋不多久就发现他的盗物丢失了,因为做的是亏心事,不好伸张,只能悻着个脸,鬼鬼祟祟到处找。
我在他优雅造作地享用他的狗粮时,把毛球丢在他面前。
“你找的是这个吗,烫头的?”
岂料他尴尬了一秒钟后,即刻收拾仪容,对我倒打一耙:“这是什么?不会吧,你该不会要送我信物吧?我是看不上的,你可别自作多情哦。”
李元进来的时候,李沫的法官头被我啃成了莫西干。
李元呵地笑了声,问李沫:“你在家还玩上摇滚了?”
挨下来的几日,李沫无颜出门,镜子也不照了。
他一向臭美,每天要照好几回镜子,经过反光的玻璃窗、柜门,也会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他还会把洋纱窗帘布披在头上,宣称自己是国王。
说来也奇怪,“城堡”
一开始我觉得奇大无比,有探索不完的犄角旮旯,可渐渐的,就感觉到它小了。
我自小生长与活动在广阔的天地之间,只有足够深密的山林才能承载我旺盛不息的精力,“城堡”
再大,也没法比。
我的很多行为在作为人类的李元眼中无疑是匪夷所思的。
比如,我经常突如其然地“发疯”
,殴打沙发、床、电视屏幕上的动物,甚至是自己的尾巴。
蹲在他脚边,我上一秒还安静如鸡,下一秒就开始像陀螺一样疯狂旋转。
我还每天搞破坏。
我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觉得眼前的东西很新奇,想玩玩。
我的脚爪和牙齿极其锋利,由于不像李沫那样受过训练和教育,难以掌握分寸,一不小心就会将小件的家具拆开。
越拆,还越上头,全然进入无我境界,等到冷静下来,都给我拆完了。
最终对着一堆废墟,才意识到大祸临头,又是满心愧悔。
李元从来不责怪我,都是默默换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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