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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丽莎。”
我说。
向NPC道谢,这感觉也不赖。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客气,利奥。”
我们走过微风吹拂的田野,走过嘈杂的马路,战战兢兢地走过每周都要被哥谭反派炸一次的跨海大桥,来到了大都会市。
谢天谢地今天桥刚修好,也没有反派看这里又能炸了凑过来炸桥玩儿。
大都会的画风确实很不一样。
光线比哥谭市周边强得多,高楼林立、五彩缤纷,街上的行人NPC表情更加明媚、肢体动作更加自然而不带有警惕,抢劫与偷窃也不再随处可见。
就是光线有点强,比哥谭市强得多,我一时适应不过来。
我还没直面过这么强烈的光。
我躲在艾丽莎的影子里,就像是一只见光死的吸血鬼。
艾丽莎默默把我拎了出来。
我可怜巴巴地瞅着她,她又把我放回影子里。
她真好!
我们来到公园水池边,她把我脸上的灰尘都洗了下去。
就着周围生机勃勃的绿树和花圃,艾丽莎开始放声歌唱。
我从来不知道艾丽莎还有这么一项特长。
她不在唱什么别人已经写好的曲子,而是随性而来。
想到阳光就开始歌颂阳光,想到正义就开始赞美正义,想到英雄又开始称赞英雄。
有些词汇还没想好就一股脑唱出来,让人感觉她口齿不清。
不过怪好听的。
她的歌声像是蕴含了魔法,极富感染力又明快无比,像抚慰心灵的巧手又像洗涤尘埃的泉水。
不一会儿他们周围就围满了人。
女孩的金发在阳光下闪耀,她的表情明丽、眼中蕴含无尽希望、歌声轻快又动听,我看得呆了下。
艾丽莎的确有不为人知的力量。
她总是能轻易地感染周围的人。
我不懂音阶,总之听她唱歌让我心情愉快。
我确实很喜欢她。
就算玩家的到来会让我失去一切,我现在是喜欢她的,服务器也夺不走这一点。
大都会很好,以后在这张地图生活直到玩家到来也不赖。
凭借艾丽莎的歌声,我们轻松地赚到了在大都会市的第一桶金。
太过简单了,完全不像是一个任务。
但是我们的确得到了酬劳,换算在哥谭够三个孩子用上一周的酬劳。
哥谭孩子可能要羡慕死她了。
哎,谁让我的艾丽莎就是这么好。
羡慕嫉妒恨去吧哈哈哈!
她跟大都会天生相性完美。
这边的难度比一桥之隔的哥谭市简单上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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