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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丽卿看向窗外,这么多年,她从内地到香港,从香港辗转去了加拿大、美国,可曾经的青葱岁月,是最难忘记的。
孟清北依旧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她不敢想象,当年居然是她换掉了自己和言喻。
不,不只是她和言喻,还有另外一个,和她们一起出生的孩子。
她说:“所以你就把我和言喻调包?”
“不好吗?让你当孟家的大小姐,总比让你当私生女好吧?跟着我,你只会被我送回我那个破破烂烂的老家,父母和家里一大帮兄弟姐妹,就像是吸血鬼一样,狠狠地盯着你。
不过一个月那么点儿津贴,他们也要挖空。
你想过那样的生活?”
于丽卿回头,嘲讽地看着她。
孟清北突然抖了一下,别说是过那样的日子,光是想想,她就觉得恐惧。
她的童年是公主裙、钢琴,出入都是小轿车,每年夏天的时候,他们家都要到北戴河去避暑。
她跟着爷爷见过的人,都是肩上扛着将星的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先驱,是受到所有人敬仰的人。
她的家人应该是这样的。
而不是于丽卿说的那帮吸血鬼。
在看到她眼底的恐惧后,于丽卿满意地笑了笑。
人也是趋利避害的动物,没人会明知前路艰辛,还敢义无反顾撞上的。
“那你为什么要把言喻弄到成家?”
说道这个,于丽卿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似乎觉得这是她的得意之作。
她微微扬起下巴,问道:“难道你不觉得让她活在一个农家,就是对宋婉最大的报复吗?她的女儿成了一个村姑,成日干着粗糙的农活,被家里所有人都欺负。
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就被逼着家人,而且说不定嫁的就是个瘸子,只因为瘸子家可以出一大笔彩礼钱。”
孟清北在听完时,犹如置身与冰窖之中。
直到她咬着牙说:“可是你的目的没达到,成家并不是你说的那样人家。”
即便孟清北从未见过成实和成家妈妈,可是她知道言喻即便在回到北京之后,心心念念地依旧是他们家。
她甚至还看到言喻偷偷去打工,那么热的天气,她穿着毛绒公仔,像个傻子一样地给人发传单。
所以她故意缠着宋婉,让她带自己去那个商场。
她还故意地走到言喻的面前,让宋婉给自己买冰激凌。
即便宋婉手里提着的购物袋子里,有好几件衣服都是买给言喻的。
此刻,听到于丽卿如此恶毒的想法,她突然开始不知所措。
原来她年少时,所做的那些事情,就像是一种烙印。
即便她被孟家养着,可骨子里掺着的还是于丽卿的基因。
直到她问出最后一个问题:“你把成家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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