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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走到一个首饰摊子前,大小姐看中了一个簪子拿起来比划比划。
“红的会不会太艳了,你的裙子不都是蓝色的?”
“哼,谁说我没有红裙子,我只是不稀罕穿,你给我来挑一个。”
这个段羽就是外行了,他只能尽力挑了一个自己觉得和麦糖比较相配的,“这个碧色的蝴蝶簪你喜不喜欢?”
大小姐二话不说立马抢过去抱在怀里。
“老板,这个簪子我们要了。”
二人继续逛街。
“听说我们家麦糖原来是这偌大霁云城的大姐头?”
二人牵着的手甩的幅度不小,很有青春活泼的那种样子。
“没……没,小的时候我就在这东边还算厉害点,霁云城太大了,西边都很少和东边接触到的。”
大小姐十几年的脸红和害臊基本都被段羽瞧去了。
“那诸如城主他们的儿子长大之后不会记恨你么?”
“那倒不会,城主叔叔人很好的,而且我父亲为了我的事都放弃了做官,他们家里的大人不会让小辈太难为我的。”
看来大小姐自己知道麦春风为她放弃了多少,怪不得现在让她去哪个班都听话去了。
“麦叔叔真是一个伟大的人。”
“嗯”
,麦糖丝毫不掩盖自己的骄傲,“我父亲是独子,而且他的女人只有我母亲一个,而我母亲在生下我之后身子便弱了,于是父亲为了母亲的身体便决定不要孩子了,但是父亲依然很宠我,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能上天入地的英雄。”
段羽不会不知道,没有一个男丁对麦家这种传承了几百年的世家意味着什么。
麦春风,卖春风,卖得一手好春风。
“对了,你说吴饼搬家了,是不是就是去的霁云城的西边?”
“不清楚,后来我就再没见到过他,不过我觉得应该是,他好像有亲戚住在那边。”
“奥。”
算了,不着急,等下次回去问问饼子。
又走了一会儿,肚子响的声音传来,也是,麦大小姐醒的那么晚,起来就忙着准备见段羽了,当然是还没吃饭。
少女本能的想松开手找个地方钻进去,少年可不放开。
“给我家麦糖饿坏了?走,去吃饭。”
“才……才不是你家的,坏人。”
“嘿嘿。”
……吃饱后的二人继续逛,除了一些街边的小吃,能供他们这个年纪玩的东西还真不算很多,老少咸宜的表演活动要到傍晚才有。
不过瞧一瞧,转一转,打发些时间,对于少年少女来说也是美妙的。
二人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个书法摊子前,这上面有好多摆卖的字画,不过大多数都是一些不知名的文人所书或者临摹真迹作出的仿品,买去放到自家附庸风雅一下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只要给钱,老板也能让你自己来写了带走,省了买材料和研墨的很多功夫。
,!
“坏人,我要你给我写咱们约会时你给我作的那首诗。”
大小姐又撒娇道。
“哪首?”
段羽揣着明白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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