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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味持续了有半个钟,味道是散去了,在人们的心中却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得味楼后厨里,毕竟是“久经沙场”
的“老将”
,还不至于被卤汤的味道香迷糊,但捞出来的萝卜块味道那么好是大家绝对没有料到的。
“以前怎么就没有想过卤萝卜啊?”
周元亮看着酱色的萝卜块非常不解,他分到的萝卜雕刻成了兔子,兔子耳朵没有竖起来,而是垂落到身后贴在圆乎乎的脑袋上,也不是常见的卧兔,这是一只前爪抬起来就用厚墩墩的屁股坐着的胖兔子。
染上了酱色后,整只兔子支着两颗大门牙仿佛憋着坏一样憨态可掬。
“做成这样,应当能吸引不少小孩子。”
周元亮附和地点头,觉得白师兄说的没错,“我觉得肯定招姑娘家和小哥儿的喜欢,毕竟长得都挺可爱。
师兄,你碗里的是啥,头呢?”
白塘面无表情地说:“是一头站着的熊,爪子雕得单薄,已经掉锅里了。”
周元亮,“……”
为什么听起来如此惊悚。
炖煮得酥烂的萝卜轻轻用筷子一夹就能夹碎,吃一口,吸满了浓香的汤汁,萝卜本身的苦味、涩味已经消失,当真是入口即化,牙口嫩的小娃娃或者牙口不好的老人家都能够吃。
挨个坐在条凳上的众人吃完萝卜后视线齐刷刷地看向了两口锅,一口卤香、一口鲜香。
真的,他们真不缺这口吃的。
就没有见过饿死的厨子。
在得味楼干活,上到鲍参翅肚,下到咸菜疙瘩,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可不知道为什么容瑾做的这两锅吃食充满了诱惑力,想再尝尝、再吃吃。
“怎么样?”
容瑾怀揣着一点忐忑的问。
对自己手艺自信是一方面,能不能迎合现在人的口味需求是另一方面,他还是没有自信到膨胀觉得老子天下第一的。
“很好吃,卤汤里的鸡皮尤其好吃,肥嫩肥嫩的。”
凉菜师傅率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明明是萝卜更好吃,吸满了卤汤和肉香,造型也好看,我都舍不得咬兔子脑袋,是从屁股开始吃的。”
周元亮紧随其后,他一个那么喜欢吃肉的人竟然觉得萝卜才是卤汤锅里面的精髓,真是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卤汤的要比鸡汤的好吃。”
白塘说。
大家畅所欲言,容瑾一一记下了,还真是应了白塘的这句话,大家更偏向于味道浓厚的卤汤锅,鸡汤的是好吃,但味淡,没办法像卤汤那样刺激味蕾。
后世的各种小吃,麻辣鲜香也的确生意更加好。
只可惜了,容瑾翻遍了得味楼和黎家的厨房,都没有见到番茄、辣椒的踪影,不知道有没有传入到大齐,小吃摊三巨头只有土豆露出了含羞带怯的小模样。
要是有辣椒,直接就用下水做火锅,在码头那边支个九宫格的火锅摊子,绝对能够让那些码头工人感到到头天吃嘴巴疼、第二天屁股疼的酸爽,但疼过之后还想吃!
容瑾无奈地摇摇头,提着食盒去找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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