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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大角鹿(第3页)

大白菜炖猪肉粉条是出了名的美味,不过现在猪肉稀缺,部落里虽然有猪,但谁都不舍得宰杀,毕竟还指望着它们繁殖后代。

五颗大白菜装不满一篮子,最后成员们只能用手抱了两颗。

除了捕鱼的人偶尔路过菜地,其他人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菜。

既然是首领带回来的,那肯定错不了,而且看起来是可以吃的。

大家心想,看来又能品尝到新食物了。

虽然猪肉稀缺,但还有兔肉、羊肉、鹿肉,甚至还有剩下的腊肉,随便炖一锅,味道应该也不会差。

不过现在才中午,想要吃上炖菜还得等到晚上。

晚上狩猎队回来,还能带些猎物回来,新鲜的肉肯定更香。

天气逐渐转凉,愿意跟随狩猎的孩子也跟着减少了。

人少了确实照顾起来方便些,现在每次狩猎通常只带两个小孩出去。

其他孩子则留在部落里继续学习,普通话已经学了一年,学得快的孩子能写出四五百字。

狼黑原本学得不错,但这半年来他一直跟着狩猎队,很少有时间学习。

他以前学的字现在差不多都忘了,宋遥对此心态平和,他觉得学习这东西,总有适合不适合的,至少他在上课时孩子们都很听话。

但狼巫的看法就不同了,他问狼黑问题时,狼黑一问三不知,狼巫顿时火冒三丈,用小棍子打他,发出“啪,啪”

的声音。

在狼巫看来,能学习神的语言文字是最大的恩赐,学不好就该受罚。

要不是宋遥总是阻止,他打得可能会更狠。

太阳快落山时,狩猎队终于回来了。

今天的收获还算丰富,虽然数量不多,但种类挺全的,有一只大角鹿,两只兔子,一只狐狸,还有一只长得像獾的动物。

大家都格外偏爱那只大角鹿,它那对显眼的角特别引人注目,而它的肉也是相当美味。

在部落附近,这种大角鹿并不多见,过去偶尔能打到一只,那些鹿角就被挂在祭坛上,成了狼巫的宝贵收藏。

听说神使的菜地里的蔬菜熟了,大家都很激动,今晚部落里还没开始做饭,平时这个时候,还没进洞就能闻到肉香味。

狩猎队对神使的菜地很熟悉,回来的时候通常会经过那里,以前问过宋遥,但他没有详细解释,这次终于能尝尝了。

他们带回的猎物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像兔子这样的小猎物连皮一起收拾好,可以直接烤来吃。

但是,像鹿这样的大型猎物,因为没有合适的工具,只是简单地清洗了一下,虽然用石刀也能把皮划开,但很容易破坏皮的完整性,所以通常都是带回来让狼厨处理,他用神使给的匕首轻轻一划,就能把兽皮剥下来。

在部落里,自己用东西也要注意一些,切口整齐的兽皮在缝制时会更方便。

既然肉已经弄到手,晚饭的准备工作也要开始了,冬天黑得早,只靠篝火吃饭,光线可不够。

其他的食物早就预狼长妥当,三口大锅里的骨汤翻滚,洗净的白菜和腊肉,再加上新切的鹿肉和兔肉,足够大伙儿饱餐一顿。

宋遥以前也会往里头添些野菜,但那些野菜哪比得上白菜的口感,大伙儿对野菜的态度,就像是对待让人难以下咽的草料。

盛到碗里,也只能默默吞下,毕竟部落里不兴浪费粮食,都是吃过苦的,就算不:()回到原始搞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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