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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是府里的大管家,多年来把府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算起账来是一把好手,可以说整个京城都没几人能比得过他。
他会拿笔,却根本不会打仗啊!
可前世她被吊于城墙上奄奄一息时,分明看见祖父带着的小队人马里,有他的身影。
那时明明她已经感受到生机的流逝,却不知为何,视线变得格外清晰。
她看见张伯那双只会拿笔的手,为了救她举起了大刀,犹犹豫豫的砍杀了一人后,脸上被溅满了鲜血,然后脸上满是恐慌,双手发抖连刀也握不住。
却在敌人的刀砍向祖父的后背时,毫不犹豫挡在了刀前沈南星眨了眨眼,生生把眼泪憋了回去。
这一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今日出门时她刻意穿了一双白色的绣花鞋,此刻当是已经血迹斑斑了,正好可以对祖父卖卖惨。
想起那小老头一贯的傲娇样儿,沈南星就忍不住抿了抿唇。
一会得给他心疼死。
然而当她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脚上时,顿时愣住了。
那鞋上竟没有一丝血迹!
细细感受了一番,好像除了冰冰凉凉的感觉,连疼痛的感觉都极其轻微。
“这”
沈南星蹙起了眉头。
小桃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顿时惊讶道:“小姐,您今日用的是什么药呀?效果竟这样好,这才多久,都没有渗血了!”
沈南星从怀里掏出了那个瓷白的小药瓶。
早晨上过药之后,她便顺手收到了怀里,毕竟,这是那男人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先前在屋里没细看,这会在阳光照射下,她便看清了这瓶子上的复杂纹路,分明是宫里特供的金疮药。
据说这药来自南疆,极其珍贵,平日里只有皇帝和太后才有资格用这个药,嫔妃都是不够格的。
用来给她擦脚伤,未免也太大材小用了沈南星无奈扶额,又将小药瓶仔细放回了怀里。
不顾两个丫鬟的阻拦,她使劲跺了几下脚,如愿看到白色的鞋子上渗出了显眼的血迹才罢休。
她下马车时,眼眶红红的,俨然一副委屈坏了的模样,由春杏和小桃扶着,一步步朝着侯府大门走去。
还未走上台阶,正巧碰见一个穿着官服的花白胡子的老爷子从府里走出来。
祖孙俩在侯府大门口,就这么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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