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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太平在写诗的功夫,方紫岚找到吴志用把情况一说,叫上钱亦可,三人穿上夜行衣,趁着夜色出城,果然在破庙里看到了重伤的火财,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火财打晕带走了,“吴大哥,怎么处置他,直接杀了吗?”
“不!
杀他太容易了,我们得想个办法,好好利用这件事,派人打入锦衣卫内部。”
“吴大哥,你觉得派谁比较合适?”
钱亦可问道。
“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待我好好想想”
三人把火财转移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就离去了。
“吴大哥,吴大哥!
我有事找你!”
太平兴高采烈的来到吴府,还没进屋,声音已经传到了屋内,吴志用揉了揉眼睛,穿好衣服出来,“什么事啊!
你怎么这么开心。”
太平和吴志用是怎么认识的,这说起来就话长了,吴志用是苏州府衙的知府大人,有一次太平来到苏州城,和几个地痞流氓发生了冲突,被打得鼻青脸肿,是吴志用出面摆平的,从那以后太平就认他当大哥了。
没事的时候就来府衙帮帮忙,写写画画挣点生活费,太平住在乡下,平日里都靠街坊邻居接济,日子过得很辛苦。
“我昨天见到紫岚了,我想给她准备个惊喜!”
太平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非常高兴,恨不得和所有人分享这件事。
“紫岚是谁?”
吴志用装傻充愣的问。
“就是之前我和你说起的那个姑娘,从小和我一起长大!”
“那你找我是为了什么?让我去提亲说媒,这事我可干不了啊,你得去找媒婆。”
吴志用开玩笑的说。
“吴大哥,实不相瞒,我这次来是找你借钱的,我想…”
太平凑在吴志用的耳朵边,小声的说着,还有点不好意思。
“好!
兄弟想讨媳妇,当哥哥的自然会帮忙,凭咱们得关系,钱不钱的都无所谓,只要兄弟能幸福,哥哥就很开心了。”
“那小弟我,在这谢谢哥哥了,不过亲兄弟明算账,一码是一码”
太平拍着胸脯保证道。
拿了钱,太平高高兴兴的回了客栈,买了好多东西,把房间布置的很浪漫,屋里挂满了情诗,准备了很多红蜡烛,买了许多吃的,都是方紫岚最爱吃的,一咬牙,一跺脚还准备了五十年的女儿红,就等晚上了。
吴志用,钱亦可商量了很久,都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吴大哥,我觉得太平就比较合适,聪明,机灵反应快,还救过火财的命。”
“不行!
他不是我们帮里的人,这孩子从小命挺苦的,我不想让他干这事,咱们在合计合计吧。”
“要不让紫岚和他说说,相信凭俩人的关系,太平一定会答应的。”
钱亦可苦口婆心的劝说,火财失踪了,相信锦衣卫不久就会派人来查,他也是实在没办法,毕竟人在他们手里,时间一长肯定会有麻烦。
“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这样做,你先去看着他,别让他死了,让我在想想”
吴志用非常为难,出于本意,他是真不想让太平卷进来。
太平在客栈里,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就等天黑了,终于月亮爬上了树梢,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太平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还有点紧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正式向一个女人表达,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方紫岚如期而至,太平在客栈门口迎接,一见面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了“紫岚,你…你终于来了,我等你…等的头发都白了,你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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