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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社稷有功,于万民有用?”
我喃喃重复着他的这两句话,看向他时,眼睛也亮了起来。
“我懂了,公子。”
我忽然也想好好活着,光明正大的活在青天之下,活在阳光之中。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像只阴沟里的老鼠,活的畏手畏脚。
我看着他,郑重地说:“倘若我有命活着,能进入仕途,就算拼尽一身骨头,也要澄清寰宇,泽润万民。”
那如皎皎明月的少年哈哈大笑,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兄弟,我就看你是个有志气的!
我叫九霖,字明霁,你叫什么名字?”
霁月风清,公子无双。
这一刻,我自卑进了泥土里。
低下头,我下意识地不愿意将自己有污点的名字说出来。
沉默了片刻,我想了想,低声说道:“十三,我叫季十三。”
我将手中的天蚕丝收回去,藏得深深的。
没有人配取他的性命。
这样的少年,生于乾坤间,合该立于阳光下,肆意洒脱,撑起一片天地。
我这种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甚至不该靠近他。
便是多看一眼,都是对他的亵渎。
可偏偏,他不嫌弃我,将我留在了身边。
我在九霖身边呆了半年。
看我腿伤的厉害,九霖拍着胸脯说大丈夫敢作敢当,一定会给我治好腿。
我看他那般信心满满的样子,就想逗他:“大夫也说,我这腿伤到了骨头,若不好好将养,恐怕要留下后遗症的。”
“如果治不好,我养你一辈子!”
少年将军豪气地说,“我说到做到,你放心就好。”
这样一个心思纯净的少年,衬得我愈发面目狰狞、心思恶毒。
我没脸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所以听到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只是笑笑,拄着拐杖和他道别:“公子,我还要进京求学,前面就到北疆了,再往前走,我回来都不方便了。”
九霖却不肯答应:“不行,王大夫说了,你这腿伤的厉害,至少再养半个月。
半个月以后,你养好了腿,我送你回去。”
再留半个月啊……我垂眸思考了片刻,勉强答应下来:“如此,就麻烦公子了。”
我的确不该留下了。
这么久,我的任务都没完成,就算是失败了。
再留下,也没有理由了。
更何况,我的腿伤我自己了解,如果愿意,那点儿伤随时都能康复。
可是我不舍得走。
和九霖在一起的每一时每一刻,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人,而不是个鬼。
直到这一年,我才知道活着,和像人一样活着,是不一样的。
后来啊,我找到了留下来的理由。
从连横山下到北疆,一路上,我发现除了我,还有很多人想杀他。
还没到北疆,我就先后为他挡掉了十七波暗杀——这家伙到底干了什么啊,这么多人想要他的命!
我想,或许护送他到了北疆将军府,他才能真正安全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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