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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过的最安定的日子,就是在那里了。”
“等我们把小哥接出来,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可以到我说的那个村子看看。”
吴邪的声音压得很低。
“这些年住惯了北方,南方太潮湿了,可能会不太习惯。”
朝兮随口道,看着吴邪一瞬间黯淡下来的眼眸,又勾了勾唇,“不过,避开秋冬阴雨连绵的时节,过去旅旅游还是可以的。”
诸般风波过后,渐渐从大野犬退化回小奶狗的吴邪,很容易就被最后一句话给撸顺毛了。
“随时欢迎。”
三天后,车队到达二道白河镇,行程相对不那么紧密,方便所有人能充分得到休息,以便应对接下来的种种险境。
长白山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发成了景区,寒暑假旅游旺季,镇上就有很多年轻人聚集,似乎景区在举办什么限定活动。
这两年,朝兮让张长风陆陆续续在这里买了几家宾馆,平时正常做生意,但最近一个月就不对外开放了,专门作为他们这趟行程的落脚地。
老狐和白翎伪装成了旅游领队,带着几十个雇佣兵,也等候在其中一家宾馆里。
他们提前五天就到了,为的是能把一些比较扎眼的装备进行拆装,免得被外人察觉。
吴邪等人被朝兮安排在一家叫长白松的宾馆里,因为人数太多,底下的伙计们不得不分散开,朝兮通知他们随便吃喝,只要别把肚子吃坏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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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伙计大多来自南方,没见识过东北的豪气,一个个血气方刚正当壮年,当天晚上光烤全羊就吃了三十几只,跟蝗虫过境似的。
八月虽是暑期,但靠近雪山的小镇还是比较凉爽的,胖子和几个伙计围着烤全羊大快朵颐,吴邪几乎是抢了一条羊腿出来。
解雨臣太忙了,在房间里处理公司的事,没有跟他们一起。
就吴邪和朝兮远远坐在外围,一边喝酒吃肉,一边闲唠嗑。
“小哥在门里待了十年,嘴里都快淡出鸟了吧。”
吴邪撕着焦香的羊腿肉放在托盘里,开着玩笑:“你们是不是只能挖蘑菇吃?”
朝兮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出来也有五年了,吴邪从没问过他青铜门里有什么,他也没想过要告诉吴邪关于青铜门的一切。
在朝兮看来,那些事,原本就不该存在于世界上,让吴邪知道,也不过是无端增添忧思罢了。
“他本来也不是贪嘴的人。”
朝兮含混地敷衍道,“等出来了,什么好东西吃不到?”
“这倒也是。”
吴邪笑着看了看人群里咋咋呼呼的胖子,说:“等小哥自由了,不知道他会想去哪里。
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就带着他,带着胖子,我们一起去那个雨村里养老,这生活也挺美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朝兮举起酒杯的动作有短暂的凝滞,酒液沾唇,微微生苦。
这酒是农家自酿的粮食酒,度数不高,杂质较多,肯定不如解雨臣的手艺好。
“你们……你和胖子是他最好的朋友,有你们陪着他,的确很好。”
朝兮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和舒缓,不带点滴落寞。
其实……在此之前,他一直想的是,把张起灵接出来以后,他们就能一起回到长白山,像离开张家古楼后的那段日子一样。
但是,现在想想,那时张起灵刚好需要养伤,大概是觉得没多久就要去青铜门里了,要与所有人分别,就无关乎住在哪里了吧。
终究,他并不是那个最先打开张起灵的心防的人,也不是那个能跟他说说笑笑,给他带来人间烟火的人。
和他在雪山别墅里过着古井无波的无趣日子,听起来,确实不如跟吴邪、胖子一起,那么的生机勃勃。
……罢了,罢了。
:()盗笔:血里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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