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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摇花将册子揣进兜里,忽地摸到了里面的一块银子,于是抬起头,问他:“周大人干这一行应当是见过不少险恶人心的,明知前路艰险,也要偏向虎山行吗?”
王摇花不等他回话,便继续道:“你连你的对手是谁都不知道,上次你不过是想要重查此案,却也差点丢了性命,若是真着手查了这个案子,为了几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搭上性命,值得吗?”
王摇花过去也算是个商人,于她而言,这笔买卖是相当的不划算。
周辛夷跟她一样,都是这岭城之中最最普通的老百姓,管够自己的一日三餐便已十分不错了。
周辛夷知晓王摇花这话是在劝他明哲保身,但他仍旧面不改色,语气却多了几分执拗:“我从小就是在岭城长大的,听他们说我是被人遗弃在这里的,幸亏有着岭城老百姓,我是靠吃百家饭才长这么大的。”
“你说的对,这些年来我是见过很多龌龊事,我也想过大不了不管了,反正一天的铜钱也就那么多,何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周辛夷忽然笑了笑,“后来我又想,如果没有这些老百姓们,我早就成了一捧黄土了。
若今日我放任凶手逍遥法外,来日他肆无忌惮,继续伤害这些养我之人,那我活着有什么用?”
王摇花听着他的这些话,沉默片刻后,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你笑什么?”
周辛夷愣了愣,“我这话很好笑吗?”
王摇花偏了偏头,压回了自己的笑容,然后回过头,道:“没有。”
“那你笑什么?”
周辛夷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佩服你。”
王摇花走到周辛夷面前,轻拍了他的手臂两下,慨道:“祝你成功。”
说罢,她便转身离开了。
城门口有三两车辆马匹而过,车轮吱嘎吱嘎地在地面上辗出几行凹陷的辙印,尘土飞扬,马夫高举手中鞭子,顺眼看去,半轮红日斜挂在山头,金黄色的夕晖洋洋洒洒落在来往的行人身上。
周辛夷侧身,转头目送着她离开。
—
王摇花回到兰家时天已经黑了,刘大娘正在院子里将鸡赶回鸡笼里去,见她回来了,手中的扫把杵在地上,一手叉着腰,“你去哪儿了?”
王摇花立刻小跑上前,识时务地接过了她手上的扫把,去赶院子里剩下的鸡,边回道:“出去走走。”
“还以为你跑了呢。”
刘大娘嘀咕一句,倒也没放在心上,正准备往屋内走时,看见正好回来了的兰大爷,她便立刻凑了个笑脸上去接过兰大爷搭在肩上的汗衫。
“什么事儿这么高兴?”
兰大爷一边往屋内走,一边狐疑地瞧着她问道。
“我跟你说啊,今日听村口的赵老婆子说,村长家请了个媒人,正打算为他那个儿子说亲呢。”
兰大爷撇过头,一脸好奇,“他那个儿子?”
兰大爷思索片刻,继续道,“可是那个幼时发了场高烧,后来人就成了一个痴傻儿的那个?”
刘大娘忙点头,“是的是的,那孩子也到了年纪,村长正打算给他说个媳妇儿呢。”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这么高兴?”
“我想着这兰丫头也到了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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