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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古早的问题,大概只有军事迷,才能记得那么清楚。
莫晚转着笔,低头看书。
菲尔德瞧了眼后面不敢抬头的莫晚,在老师看过来时,侧了侧身。
加廖夫看了菲尔德一眼,对他身后的人讲:“莫晚同学,你来给大家回答下。”
莫晚在自己又一次被“幸运”
的抽中时,已经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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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起来,没在意想看她出丑的同学,也没多加思考,直接讲:“1892年。”
莫晚在加廖夫看书验证时讲:“准确的讲,是1892年,由奥地利人约瑟夫·劳曼发明的,叫肖伯格手枪。
但这款手枪弊病太多,还不实用,所以它面市没多久就被淘汰了。”
加廖夫看这么冷门事件都知道的女孩,接着问:“1911是国最出名的枪,前后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请问是什么原因让它如此受欢迎的?”
莫晚简言讲:“双重保险设计,故障率低,方便维护和保养。”
现今它的市场仍然很大。
枪虽老,胜在安全好用还不贵。
加廖夫见她清晰准确超出问题范围的回答,没有就此放过她,接着问:“你认为有比沙漠之鹰威力更大的手枪吗?”
怎么都是手枪的题?莫晚眉都不带抬一下,脱口道:“威力最大的的手枪,是国的史密斯·韦林公司的500左轮手枪,它的口径比沙漠之鹰大,威力也更大。”
如果需要,她可以说得更详细些。
但很显然,这点信息足够应付他们了。
加廖夫一连三个问题,都没有难倒她。
他深意的望着平静的女孩,挥挥手示意她坐下,转而讲:“枪是士兵的第二条命,知道它的信息仅仅是最基本的,无论你们将来是去到部队或哪个部门,都必须熟练掌握它们。
现在出去教室外面,进行实地演练。”
加廖夫说完,带头出了教室。
开学这么久,终于能摸枪了,同学们兴奋得跟野猴一样。
莫晚没有多少期待,随大流的出去教室。
学校里的枪型,不是常见的精典款,就是差不多要过时的。
总之能在大一拿出来玩的,不可能是什么好货,而这种货她三岁就开始玩了。
余燕娴被莫晚把老师干沉默的知识储备惊艳到。
她挤过人群,来到她身边,冲她竖大拇指。
“莫晚同学,你刚才真厉害,帅呆了!”
莫晚看因为激动而脸颊微红的余燕娴。
这就帅了?它不过是做为一个军火商最基础不过的常识,连入门级都不算。
余燕娴还想问她,有没有实操过,就看到训练场那一排排桌子后的维克托和郑绎两位教官。
:()重生反派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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