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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她还是用石头砸烂了羊倌儿的脑袋。
那是她第一次杀人,怕得要死。
为了养活自己,她给蒙古人当过女奴,在边镇讨过饭,混迹市井,坑蒙拐骗样样都干,终于在十二岁这年,攒到足够的钱,她买下一群羊,重新回到贺兰山下,当个无忧无虑的放羊女。
那时候,这就算达到人生巅峰了。
之后,她在河边捡回了个男人,不惜卖掉所有的羊救活他。
这个男人,向她展示了一个更高的人生目标。
秀秀一直都知道,隔壁山头有座精致又华美的蒙古包,住着一对从京城来的贵人。
她见过秦献几次,起初对那雌雄莫辨的长相,以及尖细的嗓音好奇不己,后来还是元参告诉她的,秦献是个太监。
而那个蒙古包里,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从来都不用干活,养得细皮嫩肉,令她好生羡慕。
直到那天,元参指着女孩对她说:“那是长公主的女儿,若是进了京城,应该能封个郡主娘娘。
秀秀,若要你跟她换,你愿意么?”
她点头不已,双眼发亮,像夜空里的小星星。
秦献惹了麻烦,得罪的人来头不小,边镇驻扎了成千上万的军队,营帐扎得漫山遍野,那些凶神恶煞的兵卒见了这人,一个个乖顺得像她养的小绵羊,毕恭毕敬喊他烨王。
也是这个烨王,害了元哥哥全家,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有着共同仇敌的两人,在帐子里合计一宿,为“生父到底是不是烨王”
争执不下,女孩坐在一旁面无表情,似乎他们说的这些,与她完全无关。
争执到了最后,便有了这李代桃僵的法子。
四人一同进城,直接找上王府,王爷接见了他们,一双锐利如刀锋的眼,直勾勾盯着那女孩看,不待他们说完来意,出言打断。
“不必猜了,她是本王的女儿。”
烨王说得斩钉截铁,声音却异常温柔。
当即命侍从带女儿下去安置,对着剩下的他们三人,显露上位者的恩威并用。
秦献和元参的献计很合王爷心意,自此,他们二人成了烨王手下得用之人,秀秀则入后府,跟萧鸢儿同住一院,跟着嬷嬷学规矩。
起初她很不习惯这些,觉得当郡主还没放羊自在,好在功课不重,毕竟正主儿也不是养在深闺大宅里的,只要稍微磨砺掉,混迹下九流沾染的恶习即可,最重要的是学官话。
秀秀替元参保守着家仇的秘密,对秦献也一字不露,因为元参说,秦献有软肋,就是他那一双弟妹,靠不住。
顺理成章,她和元参成了最亲近的人,那两年他时常回王府来看她,肩头以假乱真的鸢尾花印,就是他亲手替她烫上去的。
“秀秀,你这是做什么?”
皇帝被刀架在脖子上,倒也毫不慌张,拿出先前舅甥情真意切的态度,温和道:“你也是被人蒙蔽,成了替罪羊的,朕不怪你。”
秀秀摇头,直截了当道:“我是自愿顶替萧鸢儿的。”
这个名字叫皇帝愣神一瞬,继而不解,“为何?你不怕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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