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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对这个弟弟本来就没什么好感,再加上方嘉也特别不省心,在国外跟着一群纨绔吃喝玩乐纸醉金迷,学业门门挂零,毕业都够呛。
最关键的是他还不学好,后来结识了当地□□混混,不仅故意半夜骑着改装摩托在市中心大街飙车扰民被警察追,还跟混混们跑去富人区抢劫偷窃,甚至还差一点点参与违禁品交易。
幸好被方彦发现及时强制绑回国,不然最后只能给他收尸。
可是即便被带回来,小少爷也一天不消停,仍然到处惹事闯祸,害得方彦不得不隔三差五的收拾烂摊子,心里对他就更加厌恶了。
也许因为多年的生活作息混乱,又或是那天晚上在酒吧喝酒太多,本就有先天心脏病的方嘉就这么活生生把自己作死,反而便宜了当时恰好在同一医院抢救的祝沅。
那厢方彦被陈都一通哄劝终于捋顺毛,虽然面色铁青,好歹没有再骂人。
他懒洋洋端着杯子轻啜,眼皮也不抬,更一句不问他为什么要跑去那穷乡僻壤的村子吃席,好像对方嘉这个人毫不关心。
他气消大半,冷声说道:“今天开始,你给我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哪都不许去!”
祝沅无可无不可。
反正葬礼都办完了,与他过去有关的人事他也没什么惦记的,出不出门无所谓,只是放不下那好容易攒了小半辈的钱刚买下的老破小二居室,以及卡里剩下的三万块,那可都是他的命。
他还想找个机会出去,看能不能把房子和存款弄出来。
一旁陈都适时提醒道:“今天的晚宴把嘉嘉也带着吧?他回国半年,还没真正在外面露过脸呢。”
眼下方家与霍家的合作势在必行,两边都有用联姻稳固长期合约的打算,霍家那边自然是一路孤寡到三十的掌权人霍凌英亲自上阵,方家这边人选却犯了难。
方家小辈本就不多,最合适的方彦英年早婚,他跟陈都青梅竹马一路高中自由恋爱到大学,才毕业就忙不迭领证结婚,他眼里压根看不上旁人。
而方家其他小辈又很不够看,好几个甚至未成年,算来算去居然只有方嘉勉强合适。
但这正是让方彦头疼的地方。
方嘉遗传了方家人的好皮囊,奈何内里实在大草包,作天作地性情顽劣还很难管教,方彦担心万一结婚后他死性不,闯出什么惊天大祸,坏掉两家好不容易达成的合作,他能掐死这祸害。
但凡手头有第二个人选,他绝不会考虑方嘉。
霍凌英确实很讨人厌,可罪不至死。
他旋即又想起陈都前几天的话,他说方嘉过去顽劣也不全是他自己的责任,当初把他一个小孩丢在国外无人管教,如果再结识几个品行不端的朋友,学坏是很容易的事。
如果趁他现在还小及时插手干预,说不定还能掰回来。
方彦对如何教育方嘉的事毫无兴趣,但要是真能管好,将来拿去联姻也是个不错的工具人,好歹算是为家里做贡献。
今天的晚宴就是霍家主场,他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用方嘉,有心让霍凌英亲自相看一下。
方嘉那小子不说话的时候还挺能唬人,万一霍凌英眼瞎真看上了,那也是他自己倒霉。
方彦在心里盘算几遍脸色稍霁,对祝沅态度好了不少:“你回去收拾一下……”
说完他上下打量祝沅,眉头紧锁:“把你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都换了,穿得什么破烂!”
祝沅低头看着腿上大片破洞的牛仔裤,心说这已经是方嘉衣柜里最能出门的装备,剩下那些布料加起来都凑不齐一套完整衣服。
由于方嘉过去从不在外面露面,自然没有给他订做合适的晚礼服,陈都于是带他去附近的商场,从头到尾精心装扮了一下。
都说人靠衣装。
祝沅换上一身崭新的白色燕尾礼服,原本有些蓬松的碎发用发胶往后梳得一丝不乱,镜子里的少年唇红齿白,在昂贵礼服的陪衬下竟也有几分贵族气质,很有小说中清纯天真小白花的样子。
祝沅眼神恍惚,终于再次清醒的意识到,这真的不是他的身体。
因为常年从事底层体力劳动,祝沅的皮肤不可能这么白腻,脸上看着也没有这么生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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