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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乔西威尔斯(第1页)

乔西·威尔斯

哭包这人有一肚子故事。

故事全都以哈哈一笑开始,因为哭包这个人爱开玩笑。

他就喜欢扮演渔夫,玩笑是他的钓钩。

但一旦你咬了钩,他就会把你拖进最黑暗、最血红、最炽热的你甚至无法想象的地狱深渊。

然后他会笑着退开,欣赏你企图爬上来的样子。

千万别问他电子布吉怎么样。

我坐在酒吧里看女人跳舞,男人盯着看,音乐很吵,我该干啥就干啥,不难想象吧?你再想想哭包。

丛林以前没有产出过哭包这样的粗胚,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了。

他不像1966年巴拉克拉瓦覆灭前生活在那里的任何一个人。

哭包的母亲送他去念书,一直念到中学。

没多少人知道哭包通过了三门普通教育证书的考试,英语、数学和工业制图,巴比伦送他去监狱前就经常读大厚书。

哭包太爱读书,后来不得不到处偷眼镜,直到找到一副合适的眼镜才罢手。

粗胚戴眼镜会让别人觉得他那张脸底下藏着什么。

他的孩子妈在自贸区有份好工作,但只是因为她是自贸区历史上第一位写了封像样求职信的女人——当然了,写信的不是她,而是哭包。

哭包的每一个故事都只有一个主角,这个主角就是哭包,除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到现在还写信给他,这个男人他动不动就挂在嘴边,这个男人做了这个,这个男人说了那个,这个男人教他这个,给一点可卡因甚至更少的海洛因,他就能让这个男人做那个,两个人都感觉很好。

威尔说起这个男人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哭包是个混球,会当着父亲的面杀儿子,还要让父亲数儿子的最后五次呼吸。

但千万别问他电子布吉怎么样。

哭包甚至有个关于歌手的故事。

歌手不可能格外关注任何人,尤其当歌手有使命要完成的时候,但哭包出于某些原因,居然以为那是针对他的。

公元1967年,哭包还是个下城区的孩子,家住位于上城区和下城区之间的十字街,尽量远离麻烦,以为凭着数学、英语和工业制图,他可以为某个建筑师当学徒。

哭包那天没有忘记梳头。

他身穿灰色衬衫和深蓝色长裤,都是他母亲买给他去教堂的衣服。

你想象一下哭包像只雄鸡似的穿过十字街,鞋子踩着慢摇的节拍,对于一个下城区小子来说,他的模样未免过于招摇,想象一下哭包看起来和其他人有多么不一样,因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有个地方要去。

哭包左转走向加勒比剧院,一大群警察冲了过来。

整整两卡车的警察,一个警察抓住他,另一个用枪托把他砸倒在地,再一个踢他的脑袋。

来到枪火庭,警察说他拒捕,蓄意伤害了两名警官。

官老爷说,你被控抢劫十字街的张雷珠宝店,同时犯有蓄意伤人罪,有什么要辩护的吗?哭包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抢劫,但警察说他们有证人。

哭包说你们什么都没有,你们只是到上城区随便抓了个黑人,就好像哥本哈根城的马库斯·斯通,他进监狱是因为他被捕后四十八小时后才发生的谋杀案。

这就让执法机构显得要么愚蠢要么腐败要么既愚蠢又腐败了。

法官给他一个揭发同伙的机会。

哭包说没有同伙,因为我没犯罪。

哭包是无辜的,但他付不起钱请律师。

法官判他进重罪监狱蹲五年。

入狱的前一天,警察去探望哭包。

哥本哈根城、丛林、雷马和水房的小子和警察没什么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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