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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从那个时候江淮南就变了,变得不相信任何人,不相信人任何女人的感情,跟现在的妻子廖如真,当初也是看到她家的背景有可利用的地方才跟他在的一起。
他的这大半辈子,表面上无比风光,其实活的如同行尸走肉,贪婪,吝啬,爱财,视钱财如生命。
直到现在,病入膏肓之后,他才渐渐的明白自己有多愚蠢,这么多年,一直活在仇恨里,从来没有真正的快乐过,那他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意义何在?
为了钱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不过是过眼云烟,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旭旭……”
一叫出这个名字,江淮南的嘴唇剧烈的颤抖起来,没过几秒,浑浊的泪从顺着他脸上的皱纹滚下来,江淮南赶忙用手抹去,勉强的笑着,自嘲的说:“人老了,总是莫名的伤感!”
一时间,许铮的心里无畏陈杂,在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前,他把他当做亲生父亲爱过,敬佩过,也恨过,甚至把他当成竞争对手暗地里较劲过。
知道自己的身世后,许铮对江淮南的感觉突然变得很陌生,同时,对他的种种复杂的情感也变得淡化,不管爱还是恨,都渐渐的消退在时间的流逝里。
可是现在,他突然有些心疼江淮南,像小时半夜醒来看见他晚归时疲惫的身影那样心疼。
年纪大了,确实容易伤感。
“有什么事”
许铮看他一眼,偏过头看向远方,已经到了秋天,树叶在渐渐变黄,有的已经落了下来,回归大地。
江淮南慈爱的看着这个曾经的儿子,目光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谢谢你,旭旭,谢谢你!”
许铮微微一怔,想起江鑫然惹出的事端,轻咳一下,“鑫然既然叫我一声哥,他的事,我不会不管!”
所以,不用谢!
江淮南想要解释些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他就事论事的形象深入人心,就算跟许铮说这次过来,根本不是因为江鑫然的事,知道他受了伤,只是单纯的来看看他,估计他也不会相信。
“好,好,你能不计前嫌这么照顾鑫然,我很欣慰,真的!”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江淮南笑了一下,偏头看见不远处的曹峰站在车旁不停的看腕表,显然有些不耐烦,他朝许铮挥了一下手,“去吧,你的朋友在等你!”
许铮看他一眼,“你……真的没事?”
“没事,你去吧!”
…………
曹峰把许铮送回家,就赶去高铁站接自己的老婆。
许铮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阳台上的仙人掌,最近住院,没工夫照顾它,它自己竟然长的挺好。
我爱你,长的真好!
因为伤口还不能碰水,许铮就简单清洁了一下身体,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对着穿衣镜系扣子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不仅变白了,皮肤也紧致细腻了许多。
这不得不提一下朱寻寻每天给他喝的那些汤汤水水,全是滋补养颜的,许铮问她,滋补就滋补,为什么养颜?
朱寻寻答曰,我可不想以后睡觉的时候被你的伤疤吓到。
好吧,肩膀处也是颜的一部分!
临近中午的时候,许铮打电话给朱寻寻说要去接她,朱寻寻说她手头上还有些工作,让他先过去,她忙完就打车过去。
毕竟有许铮的战友参加,他晚到不好。
许铮到的时候,人已经到了七七八八,尤其是曹峰的老婆,为了参加这次聚会,把自己刚满百天的孩子丢狠心丢给母亲,巴巴跑来与自己老公会合。
都是熟人,没必要端着,一落座,都熟稔的聊起来,从许铮的这次受伤开始,聊到以前他们当兵时候的反恐练习,再到实战演习,越聊越开心,越聊越兴致盎然。
“哎~许铮,这马上要开席了,你家那口怎么还没到?”
曹峰一边对服务员先别上菜,一边催促许铮给朱寻寻打个电话。
他的话音刚落,包厢的门被推开,朱寻寻化着精致的妆,穿着一件湖蓝色的连衣裙,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垮着白色的小牛皮包匆忙的走了进来,“对不起,我来晚了!”
来的这群人里有的见过朱寻寻,也有没见过的,其中的一个年纪看上去小一些的男人激动的拍了一个桌子,“我靠,嫂子真是个大美人啊!”
许铮不屑的睨他一眼,“怎么说话呢,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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