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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饭做好了。”
这时,嫂嫂韩安娘端着陶碗从柴房走出。
早饭是麦饭,还有几个玉米面馍馍。
麦饭是由各种杂粮,如粟米、小麦等混合野菜蒸制的北方平民的主食。
平庭县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北方,只是靠近北方,所以饮食方面相似北方。
这麦饭昨天他吃过一顿,对于吃惯了细粮的他来说,第一口直接吐了出来。
不说难吃吧,简直是难以下咽。
大概形容一下,就是粗粮,当然,是那种没有精细过的粗粮。
按照他穿越前的评判标准,这东西猪都不吃。
“叔叔,可是没有胃口?”
韩安娘见陈墨看着麦饭发呆,以为他没胃口。
“唉,慢慢适应吧。”
陈墨摇了摇头,拿起一个玉米面馍馍吃了起来。
他是看小说的,按理说他这种人,是不符合穿越要求的。
他子承父业,大学毕业后接手了老爸手中的沙场,然后又在当地开了酒吧,虽然近来经济不景气,但也是吃穿不愁,美女环绕,混的风生水起。
结果就喝了几口猫尿,一觉醒来后,就变成了这十六岁的少年。
还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细狗。
最关键的是,根据原身的记忆,这世道不太平。
去年北地大旱,赤地千里。
今年南方起了洪涝,多地颗粒无收,粮价上涨。
五月份,北方又发生了叛乱,愈演愈烈。
上个月,朝廷还打了败仗,加税从一个吃穿不愁的富二代,变成一个性命都保不住的平民,换谁谁受的了。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他穿越过来后,这具身体的伤好了。
说来,他能接手这具身体,也是因为韩安娘。
他抬头看了眼面前的女子,身穿青色褥裙,比较朴素,容貌虽不惊艳,但也是上佳。
面孔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最关键的是,有一双水盈盈的明媚杏眸,丰腴的高挑娇躯充满成熟的魅力。
微微抿起双唇,饱满滋润。
按理说,一个平民家庭是娶不起这么秀气的姑娘。
和体弱多病的原身相比,老大从小便力大如牛,当兵没两年便立了战功,封了百夫长,得了上面的赏赐,在平庭县购置了几亩薄田,还将原先的茅草屋,翻新成了现在的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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