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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笛头一次有了这个联想,不免诧异。
路非在今晚再次有了痛楚感,搁在茶几上的修长手指握住挂毯一角,指关节用力到有点泛白,半晌他才哑声说:“我希望我能给她许诺,小笛,可小辰不是肯要一个虚幻许诺的孩子。”
“也是,你一向的毛病是太稳重,大概不会在要离开的时候说不负责任的话,而且小辰的性格也没那么弱。”
辛笛侧头想想,放弃了,“我没线索,可能人人都会有变化吧,或迟或早。”
路非看向挂毯,神情专注,仿佛要从那繁复的图案中找出一点规律,良久,他摇摇头,“可是你一点没变。”
“不要为这怪罪我,”
辛笛笑,“其实我也变了,刚才走秀彩排,我正好发现了,我现在学会了妥协,生活真是一所好学校。”
当然,从前设计是她的爱好,而现在设计成了她的工作,挂着设计总监的牌子,她不能不妥协。
那个曾活得恣意任性的辛辰,和那个想象力不拘一格的辛笛一样,只存在于过去。
尽管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青春,她也用另一种方式妥协了,辛笛惆怅地想。
某次聚会,辛笛略喝了点酒,带着醉意说:“辛辰是我的缪斯女神、灵感来源。”
在座所有人都大笑,包括辛辰,她一向用宽容的眼光看大她三岁的堂姐那无伤大雅的孩子气和艺术家气质。
大家都承认,辛辰当然称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玲珑有致,小而精致的面孔,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微笑时左颊边一个小小梨涡隐现,可是这样的美貌在这个滨江城市并不少见,也不算特别出众。
尤其她大半时间都是穿牛仔裤或者户外运动装,对待衣着打扮漫不经心,除了辛笛送她的衣服,她几乎不买时装,看上去怎么都不像担当着一个如此重要使命的人。
只有辛笛知道,她一点也没有夸张。
辛笛始终坚持认为,18岁以前,辛辰的美是不可复制、不可追回的。
仍然是同一张面孔,可在那个年龄,明丽散发着光彩的容颜,有着半透明质感的皮肤,再加上活泼灵动的神态,流转而妩媚的眼神……辛笛除了拿堂妹当模特练习人像素描,还曾说服她穿自己的设计拍照。
她很肯定自己的记忆没出现偏差,对于美,她一直有惊人的敏感和记忆,比照片定格的辛辰少女模样来得更可靠。
“还记得那次辰子穿我的设计拍画册时的样子吗?”
辛笛眯起眼睛回忆,“你好像看了一会儿就有事走了。”
读到大三时,辛笛做出了一组名为lolita的服装设计,她让辛辰出任模特,请学摄影专业的同学严旭晖帮忙拍了一组照片,制成一个简单的画册。
辛笛凭这组设计拿到了颇有分量的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一等奖,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是:“意象丰富奔放,造型大胆别致,青春与时尚气息浓郁,面料元素运用得当,既奔放热烈又不失含蓄,形成天真和妩媚的纷争与有机融合,体现了独特的设计理念。”
那是她得到的头一个重要奖项,一时在学校名声大噪。
路非当然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
那一年,辛辰还不满17岁,平时只爱穿t恤和牛仔裤。
当她换好辛笛设计的服装走出来时,路非的心如同被狠狠地掐了一下。
辛笛给她化的是偏苍白的妆,浓重的眼影衬得一双大眼睛愈加明亮,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闪着点珍珠光泽的浅色唇彩,头发用卷发器做出了略微凌乱的波浪效果披在肩头,穿着黑色袒肩上衣配雪纺层叠小塔裙,有一种几乎让人怀疑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衣服和化妆都大大突出她那种无辜却又放任的气质,拿着相机的严旭晖倾慕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定格在她身上,她却浑然不觉。
路非只站了一会儿就匆匆离开,那个景象却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心底。
然而分别了七年多时间,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辛辰,只是沉静安详,再没那份不羁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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