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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最后几天明珠回了一趟高家。
晚饭后明珠逗弄着高辉的刚满两岁的小儿子,耳边是高辉正在对高鸿职业规划的说教。
高鸿不胜其烦,敷衍几句后就往明珠身边凑,用眼神示意她解围。
“咳,小鸿不愿去国外就让他去公司上班吧,他不是喜欢拍照么……实在不行,去明途的公司也好呀,他们天天和媒体报纸打交道。”
明珠戳戳小宝宝肉乎乎的脸蛋,笑意温柔,“好不容易放假回家,你可别给他烦走了。”
高鸿去了陵城念书,节假日才回家一趟,如今大四实习又回来了兰城,自己偷偷找了家出版社当了摄影。
明珠提议饭后陪她去郊外庄园玩几天,途中,两人像往日一样拌嘴。
笑过闹过,高鸿突然看着她:“现在才感觉你确实是我那个姊姊,今天祭拜在陵园门口见到,还以为是看什么木偶戏,毫无生机。”
明珠敛起笑意,不自在地摸了摸脸:“可能我还在想倾云吧,没太适应……”
“还记得我说过,姊姊从没一个人长时间待着么?”
高鸿摇了摇头,下了定论,“或许,是你太寂寞了。”
到达庄园后,高鸿叫嚷着扫墓起太早立刻就要睡觉,明珠跟在他身后进房为他铺床。
拍打枕头至松软,明珠脑子里不停循环高鸿在车上的那个定论。
她,感到寂寞了么?
随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踏入婚姻,下意识地把自己从少女划入了妇人的范畴里,从美容到下午茶,从逛街到办宴会,她似乎做了纪明途身边的木偶娃娃太久,扮演着兰城贵妇圈中千篇一律的完美妻子。
她穿着保守单调的衣服,接触从前觉得枯燥的活动,随着倾云的离开,她的麻木才渐渐退散。
遗憾的是,明珠并没有很热衷的兴趣爱好,读书也是随大流地选了艺术方向,婚后也会投资几间画廊,纪明途从不置喙,仿佛只是自己的妻子一次再寻常不过的人购物体验,在他看来她的投资亏损、盈利与否,就和买的裙子是否合身一样。
宋乐怡还调侃过她们这类人“比起成为一个白领,或许更有机会成为兰城选美小姐”
。
明珠看着天边垂挂的弯月,若有所思。
翌日,明珠看到佣人的小女儿养了三条小金鱼。
她因为猫毛过敏,高家除了警卫犬之外从未养过别的宠物。
小女孩见到了她眼里的好奇和隐秘的渴望,在其母亲的示意下,拿着透明塑料袋上前怯生生地说送给她。
明珠去过西陵湖边的花鸟市场,红色的金鱼和蓝绿的灯光融合,对比强烈的色彩,冲击的美丽。
她用一盒巧克力换到了一条小鲤鱼,她没有选择记忆中炫目的红,而是一条纯黑的龙睛,大拇指大小,两颗灯泡般的眼珠子,尾巴像一把华丽的绸扇。
暂时找不到合适的鱼缸,明珠拿来折迭的颜料桶,把鲤鱼放了进去。
下午明珠和高鸿绕着庄园的围墙走了走,发现一条小溪流,高鸿玩笑说给她抓几条鱼和小黑作伴,说着姐弟俩挽起裤腿手牵手踏入了小溪。
初春的溪水寒凉,明珠瑟缩了一下。
鱼儿滑溜狡黠,高鸿折腾许久只抓了一只,鞋也不要捂在怀里就往别墅跑。
明珠拿着两人的鞋袜在后面追,一进家门就被年长一些的佣人责怪训斥,话语里是无奈的宠溺。
到了晚间,明珠准备喂食,突然发现龙睛的左边眼球不在,整个身子摇摇晃晃地在逼仄的水桶内转圈,暴露出一些淡粉色的鱼肉。
水桶此时像一块砧板,那条黄褐色的溪鱼巍然不动。
一个佣人发现了明珠的不对劲,凑近来看心下明了,惋惜地向明珠解释,溪鱼凶残,怕是吃掉了龙睛的那只眼睛。
明珠错愕地愣在原地。
明明她前一秒还考虑明日送高鸿去机场时顺便去挑选鱼儿的新房。
把自己锁进房间后,明珠编辑了短信,向纪明途告知了自己第一次养宠物就以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告吹。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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