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赢桐没有想到这些人竟然这么不要脸,竟然还异想天开的觉得是她弄错了名字,她有这么蠢吗?连敬和精都分不行。
就算是城池的名字弄错了,难道人的名字还能弄错。
原本是不打算说原因的,结果这些人怪这,怪那,就是不觉得自己有错。
为了避免这些人最后自己把自己洗脑成功,赢桐好心的让人给了他们一点提示。
焚天以进门,就看到埋头苦吃的夜黎,不由担忧道,“这已经是第五桌了吧,这样吃下去真的不会吃问题吗?”
说着,焚天不由自主的看向赢黎的肚子。
吃了这么多东西,赢黎的肚子并没有鼓起来,甚至还微微往里面凹了凹。
闻言,赢桐摇了摇头道,“放心吧,没事的,她体质特殊,吃进去的食物能够化作力量立刻被身体吸收。”
“她这些人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体质处于休眠状态,如今突然觉醒,自然是需要大量的食物供给。”
反正只是一些食物而已。
“对了,不是说找到了两个吗?另外一个呢?”
凌墨忽然问道。
“在另外一间房间,应该已经醒了,但还不能动。”
夜影说道。
赢桐来到另外一个房间,一推门,就闻到了浓浓的腐臭味。
来到床边,此时一名瘦弱的少年躺在床上,两只眼睛双目无神的睁着,即便是察觉到有人到来也没有丝毫的反应。
少年脸上一半的皮肤已经腐烂,只留下另外一半还是完好的。
但腐烂的面积还在不断扩张,相信要不了多久,少年的另外一半脸也将保不住。
赢桐想起在梦中见过的夜鑫,脸上布满了恐怖的疤痕,身上也同样都是疤痕,所以平时都是用面具遮脸,用黑衣裹住全身。
“怎么回事?”
这时,夜影现身,解释道,“为了救自己的未婚妻,中了嗜血蝙蝠王的毒,修为尽毁,筋脉寸断,就连身体也被不断的腐蚀。”
“那他那个未婚妻…”
“自然是抛弃他了。”
听到两人的谈话,躺在床上的赢鑫忽然激动了起来,眼神中盛满了愤怒,身体开始不断的颤抖起来。
此时他的心里满是后悔,早知如此,他才不会选择去救那个女人,也不会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现在他除了身上的疼痛之外,每天一睁眼,脑海里面变会自动的回忆起当初被抛弃的场景,一遍又一遍的,将他的身心从里到外,划的鲜血淋漓。
“嗜血蝙蝠王的毒?”
赢桐看着床上的赢鑫,心中划过一丝了然,难怪后期,他会变成那样,以鲜血为食。
嗜血蝙蝠王的毒并不致命,但发作起来却能够让人生不如此,皮肤溃烂,全身上下犹如被成千上万的蚂蚁噬咬一般,唯有鲜血才能够缓解。
且在所有的鲜血之中以人血为最佳。
看着床上的少年,赢桐能够清晰看到他眼中那浓浓的恨意。
不过恨那也是应该的,毕竟换做是谁,牺牲自己去救人,救的还是未婚妻,最后却被恩将仇报,退婚,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会去恨的。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