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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谦擦干了小宝的眼泪,把她哄好,又把俩孩子赶去睡觉后,他这才走出家门,和三胖他们说:“找到这个人,我必须要废了他。”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和语气收敛得几近于平淡,就好像随便一句“我要去楼下买包烟”
。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少年魏谦开始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
三胖觉得,出于哥们儿义气,他应该附和,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一点隐隐地恐惧,当着其他人的面,他没好意思说,说出来显得自己很怂。
魏谦眼下是乐哥那的红人,小贺他们多少有点巴结的意思,一个个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帮他找到这个人,三胖在旁边拍了少年瘦削的肩膀,一个字也没说。
表面上,是别人把话都说尽了,三胖他一切尽在不言中,实际上,在三胖的内心世界里,某种巨大的忧虑开始浮现出来。
打架,闹事,甚至小偷小摸,这些都是混小子们的日常,尽管都不是好事,可捅不出大篓子,可魏谦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就不再提这件事了,转身去和小贺他们客套地道谢。
三胖了解他,知道他这是在憋着大事,他感觉到那种孤注一掷、无法无天的杀意,觉得魏谦这是要疯的前奏。
那一瞬间,三胖衷心地希望那个变态躲远一点,永远不要被魏谦找到。
魏谦确实要疯,第二天就拆了石膏,转到了妖魔鬼怪的夜场,这样,他就能在白天继续接送俩孩子。
那时候摇头丸之类的新型毒品还没能流行起来,相关的监管也不严,夜总会里什么都有,有早期的性工作者,也有病病歪歪的瘾君子,有年轻人疯狂的舞池,还有摇滚青年深夜狂欢的剧场。
通宵达旦,酒气熏天。
两碗黄汤上了头,几乎每天都有闹事的。
魏谦对付得就是这一帮人。
他的胳膊刚长好,就开始了新一段密集的干架生活,他几乎每天都要带人打一架,每天凌晨都是一身酒气一身伤的回来,短短的两个月,魏谦就以疯狗一般的姿态,横空出世,成了一个颇有名望的打手。
乐哥不亏待有本事的兄弟,那段时间让他收入颇丰,而那个变态的消息,也一直有小兄弟在给他打听。
可不知道是不是三胖少年的祈祷感动了上苍,竟然真的一直没找到。
魏谦的身体在一次又一次激烈的冲突中变得结实起来,也开始有人叫他小魏哥,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染上了真正的打手的危险的气场,和当年那个中午偷偷溜出学校跑到台球厅蹭饭的少年判若两人。
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它能不断地自我奖励,自我加强,最后改变一个人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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